银行规定,所有的信用卡和借记卡只限本人使用,如果您将自己的卡借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您本人负责。
如果那人有犯罪行为,例如:贩毒、洗钱、走私、诈骗等,或与他人产生经济纠纷的话,公安人员肯定会通过身份证和银行卡追究到你的身上来。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无意丢失或被盗而非在知情情况下,则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也必须配合调查;如果你无法证明自己不知情,或知情不报,那你就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
扩展资料:
备注:
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2,客户办理银行卡,就与银行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是不具有转移性的,所以客户在没有取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转让银行卡,意味着将自己所应承担的合同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转让变更,既是违约行为也是无效行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