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中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究竟补贴什么内容?是上下班的交通费用还是本城市内的一些公务外出?

看各地的公车改革办法,按不同级别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一般职工发放300-500不等,中层和领导层更高。这种补贴,按级别发放,如果说是一项新的福利,显然不符合公车改革的初衷。但"公务交通补贴"究竟是补贴什么?它弥补了以前的哪些开支?咱逐项排除。
  1.如果是异地出差,国家已出台差旅费管理办法,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从“差旅费”科目中报销,显然不应该属于“公务交通补贴”。
  2.难道是上下班的交通费用?的确,以前,领导上下班往往用公车车接车送,有的单位普通职工有班车。但上下班交通,不应该算“公务交通”啊。再者说了,上下班费用本身也没有什么等级差别,不像通讯补贴,领导的通话频繁,费用高,但上下班都差不多啊。
  3.如果是在城市内的一些公务活动,比如到乡镇、基层调研,到政府开会,给其他部门送材料,出席一些论坛,以往都是开公车,以后都不许用公车了,路费自己掏钱??如果是因为发放了“公务交通补贴”,以后调研、开会、送资料都自己掏钱,谁还愿意去?不去,钱都成了自己的了,去了,干了活还花了自己的钱。这不是变相鼓励懒政思想么?
  其他的应该没有别的公务了吧?
  “公务交通补贴”究竟补贴了什么?

保障普通公务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

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见》明确规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是职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务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同时,要求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扩展资料:

公务用车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级党政机关取消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2、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特殊公务出行实行定向化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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