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5-16
赵女士是刘先生的第一任妻子,但在丈夫再次结婚后,依然与其偷情并生下女儿,两人复婚。近日,赵女士以发现丈夫与第二任妻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将丈夫诉至通州法院要求离婚。
据通州法院介绍,1999年,23岁的刘先生与同岁的赵女士结婚。但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意,两人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2004年10月,两人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刘先生与赵女士离婚后不久,便与寇某结了婚。然而,刘先生的第二段婚姻也不幸福,婚后将近七八年,寇某一直未能怀孕,这可愁坏了刘先生。后来,刘先生又找到第一任妻子赵女士,并与赵女士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2011年夏,赵女士怀孕了。
赵女士称,就在孩子出生后不久,她发现开出租车的丈夫,经常以方便出车、收车为由,长期居住在他的第二任妻子寇某处,和寇某保持不正当关系。赵女士还称,起初她看在小孩比较小的份上,就没有要求和刘先生离婚,但刘先生一直没有收敛。今年7月,赵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和刘某离婚。
据媒体报道称,赵女士当初选择与刘先生偷情,是因为再婚后丈夫无法满足她,使得她怀念前夫高超床技,直到怀孕,才选择复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