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说的这种居间费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假设您一次性拿到1000万,那么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1-20%)=800万
有一种速算方法:税率40%
速算扣除数7
000元
800*40%-0.7=319.3万
我觉得吧,挣的多就缴多些税吧,偷逃税是违法犯罪行为,别挣着了闹的没地花。把该上的税上了,吃饭睡觉都香,您自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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