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效力,最好有转账、聊天、通话等辅证。
能分清“借条”和“欠条”,给题主赞一个!
他要是不还的话,首先要注意一件事——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通俗的说就是法院“入场券”的有效日期,过期了就是废票了。
按照2017年10月施行的《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也就是说你三年内不起诉他,法院就不受理了,这也是很多老赖死命拖着不还的原因,老赖比你更懂法,挺讽刺的哈。
诉讼时效的三年是怎么算的呢?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什么叫权利受到损害,这里分两个情况
一、约定好还款日期的
你:老王啊,咱约好今天2018年1月1号还钱,给我吧。
老王:我凭本事借的钱,凭什么还你?
老王没有按照还款日期2018年1月1号还款,你的权利受到侵害,那么2018年1月1号-2021年1月1号这三年就是你的诉讼时效。
二、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
你:老王,我刚想起来去年我借给你五千块,都2018年4月25日了,现在还吧。
老王:诸葛亮草船借箭还了吗?不还!
虽然你和老王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但你催告了债务人老王立即还款,老王拒绝,那么从次日起2018年4月26日-2021年4月26日这三年就是你的诉讼时效。
在诉讼时效内,起诉老赖要钱就可以,缺点是律师费贵,诉讼流程耗时间,强制执行也就那么回事儿。
如果你运气不好,,不知道诉讼时效,被老赖拖过三年,不想走诉讼程序,怎么办?
一、支付令
拿着身份证和证明借贷纠纷的证据(借条、截图、录音等),去法院办理
优点:比诉讼快,15日内债务人拒绝偿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缺点:
伤感情(不知道题主不想走诉讼是不是有这个顾虑)
需到债务人住所或常住地的人民法院办理(你住北京,债务人住海南,你就得跑过去办理)
债务人不在国内视为不能送达(虽然几率小,但国内法院不管)
二、律师函
拿着身份证和证明借贷纠纷的证据(借条、截图、录音等),找专业律师办理
优点:
速度最快,两三天就可办理,网络在线办理更快
不伤感情(虽然同样是法律文书,律师函还保留沟通的余地)
方便,不需到债务人常住地办理,可在网络在线寻找律师办理
寄送范围广,只要在邮寄系统的覆盖范围内,都可送达
缺点:
律师事务所收费贵
找靠谱律师难
预约律师累
所以我建议网上办理,方便一点,现在有几家开通律师函服务的网站,也有研发手机APP的,我用过的里面有个叫“诉舍”的,只要168元,有手机就可以办,和事务所的服务一样,应该是全网最低价了,想用的可以上App Store搜一下。
这里再着重讲一下“律师函”,网上很多法盲都说律师函就是普通的信,我在这澄清一下,律师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就借贷纠纷来说:
1.律师函可中断诉讼时效
比如说你和老王约好2015年10月1号还钱,结果你到2018年9月29号才想起来,诉讼时效就剩2天了,这时候发送一封律师函可以让诉讼时效“归零重记”。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债务人收到你的律师函,没有提出异议的话,就复合了一二两点,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收到律师函次日起重新计算。
2.律师函可充当证据
再举个例子,你和老王口头约定的10月1日还款,但是没有借条,没有通话记录,没有第三方证明,怎么办?
你在律师函写上“甲方我与乙方老王约定于10月1日还款,但老王逾期不还...”老王收到律师函后没有异议,就表示你和老王的口头约定成了既定事实,这封律师函就可以当做借条使用,可在打官司时充当证据。
在线办理律师函还可以第三方寄存,帮你保管证据,不用担心欠条丢了,换手机等麻烦。
三、催债公司
老赖何其多,看看催债公司生意多红火。
这个办法是下下之策,不到万不得已不建议使用,用钻法律空子的办法要钱,一不小心你就从原告席走到了被告席。
那要怎么写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