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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治疗近视及其后遗症激光治疗近视,目前成为许多想“摘掉眼镜”的人所推崇的方法,不过,在做这个手术前,可要注意它可能带来的后遗症。
目前激光治疗的方法多采用准分子激光角膜切削术(PRK)及准感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削术(LASIK)。在眼的屈光系统中,角膜的屈光力占全部屈光力的 70%,角膜屈光力的轻度改变即能明显影响近视的度数。PRK及LASIK两种手术正是通过切削中央角膜,使之变薄而降低其屈光力来达到矫正近视目的的。 PRK多应用于治疗中低度近视,但由于破坏了角膜的正常解剖结构,术后可出现角膜上皮下雾状浑浊、青光眼或高眼压、眩光和回退等并发症。LASIK可以保持前部角膜组织的正常解剖结构,能够减轻术后角膜组织愈合反应所引起的上皮下浑浊和屈光回退,预后性较好,术后恢复和稳定性也较好,适合于中高度近视和近视散光的治疗。但LASIK也可能出现并发症,如感染、欠矫或过矫、角膜穿透、医源性角膜散光、继发性圆锥角膜、角膜瓣不规则、眩光等等。这些并发症如果及时发现并处理得当,大部分不会留下后遗症,也不会影响疗效。但是有些并发症确实妨碍视力恢复,比如术前近视术后过矫成高度近视;或术前无散光,术后成为高度散光等等。如果手术致存留的角膜太薄,则无法采用再次手术予以补救。又如,术中角膜穿透或术后继发严重的圆锥角膜,都可能令患者不得不接收角膜移植手术,给患者带来新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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