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有复印件打官司有效吗

如题所述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录音录像、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一般情况下,证据是必须向法院提供原件的,但是,有些情况下是可以提供复印件的。只要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只要双方对证据的效力没有异议,法院就会予以采信。有些证据原件原件丢失,或者通过案件的调查,可以证明原件已经不可能存在,只要有复印件,也可以证明案件的事实,法院就会采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证据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需要有其他证据加以证明。如果经法院核实,复印件能够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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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13
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证据原件,提供复印件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则应提供原件相核对,如不能提交原件相核对,则该证据无证据效力。
法官给你5天的延期举证期限,你本人设想以购买的实物作为补充证据,从证明目的来讲应该是可行的,但问题在于光有实物,证据的充分性还不足够,还需补强,亦即销售商的证人证言,及销售商开具收据的存底联,三者结合在一起可以达到你的证明目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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