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A公司已经建造了一套办公楼,该办公楼在2000年1月1日已经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对外出租,建造成本500万。按年收租,年尾入账。每年租金为10万。(1).2000年1月1日办公楼公允价值是550万。(2).2001年12月31日,股东决定收回自用,当时办公楼公允价值为100万。请问各位会计大神,该分录如何做呢?有点不理解转回时候公允价值变动的借贷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