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骑摩托车,有牌有证,不是非法摩托。。撞到一个骑电动车的中年妇女,当时就去了医院,并付了医药费。。确认对方没事 只是皮外伤!!不会对以后造成什么不良后果。。但是对方要求赔偿3000。。。其已经给了对方一千多 对方还要 请问合理吗?算不算敲诈? 如果不给,对方要告,说会坐牢。 哪位能告诉我 会坐牢吗?谢谢各位了当时没有报警,准备私了~~~但是对方一直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