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悲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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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16
古今中外许多美学家对悲剧的论述,总是具备这样一个基本特征:从幸福到苦难,从追求到幻灭,从有价值到毁灭。根据悲剧的这一基本特征,一部《红楼梦》,我们可以看出其悲剧性具有三重意义。即从写作题材的表层意义看,全书是通过贾府兴衰过程及宝、黛、钗的爱情婚姻悲剧来写时代悲剧;从写作题材的深层意义看,是通过几个女子的毁灭过程来写文化悲剧;从写作题材的象征意义看,是通过由好到了、由色到空的变迁过程来写人生悲剧。下面具体谈谈悲剧的三重意义。
一、时代悲剧:如果说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清王朝思想钳制造成的精神悲剧的话,那么,曹雪芹通过封建贵族世家盛衰的描写,则较全面地表现了清王朝腐朽没落造成的时代悲剧。
纵观《红楼梦》全书,我们可以得出几点认识——
荒淫,是贾府这个贵族世家衰败的原因之一。一方面,贾府上下的男人大都生活腐败,道德沦丧,荒淫在这个贵族世家被视为平常之事。贾珍的公媳乱伦,贾琏的“包二奶”,贾赦对鸳鸯的企图,甚至连王煦凤与侄辈贾蓉也有染,等等这些,正应证了老仆人焦大的那句“爬灰的爬灰,养小叔的养小叔”的话。另一方面,由荒淫所引起的人事纠纷、甚至恶毒的残杀,更是不断地动摇着这座封建大厦。虽然也有不少清白的女儿家门努力地在这罪恶的泥潭里挣扎反抗,但最终也都与这腐朽的家族同归于尽,几乎没能有一个落得好下场的。
奢侈,是这个贵族之家衰败的原因之二。且不说那些名目繁多的美器珍玩如何填满这个家族的每个角落,也不说那些精心烹调的美味珍馐如何充塞这个家庭的每个盛筵,单就秦可卿之丧事与贾元春之省亲,那奢华靡费程度就够惊人的了。虽然凤姐、探春等人在最后已感到家庭经济危机的来临,但这时谁也无法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了。。
“一代不如一代”,更是这个贵族之家的致命伤。贾敬访道,贾赦淫乐,贾政的迂腐无能、头脑古板,贾珍、贾琏、贾蓉等纨绔子弟个个沉湎酒色,毫无廉耻,诸如此类,大观园中比比皆是。家族的种种腐朽已无可救药,唯一较有灵性的贾宝玉也只能痛苦地呼吸着这令人窒息的悲凉之雾。而他与封建传统的不相容必然导致宝黛爱情的悲剧结局,在这个时代不容纳他们,他们也不屈从时代的悲剧冲突中,随着腐朽力量的由盛转衰,新生力量也落了个由萌芽到夭折的结局。这是《红楼梦》告诉我们的那个时代的悲剧,人人概莫能外。
由此看来,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腐朽”有可能萌发“新生”,却不可能催化“新生”,相反,当“腐朽”势力还相当强大时,还会扼杀“新生”。可以说,《红楼梦》的家庭婚姻生活正是从这一角度折射出时代的悲剧。纵观中国历史,正是在上层社会蔓延的种种腐败现象,抑制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阻碍了当时国家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以至导致国力的衰微、王朝的没落。从这个意义上说,贾府的悲剧正是时代悲剧的一面镜。
二、文化悲剧:通过作品的深层意义,可以看到《红楼梦》中并非所有悲剧都是恶人作梗或对前途的迷惘。而归根结底是几千年积淀凝固下来的正统文化的深层结构造成的性格悲剧。
伦理型的中国传统文化将人推崇到很高的地位,如“天人合一”,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人”意识,并非西方文艺复兴时提出的尊重个人价值和个人的自由发展,而是强调个人对宗族和国家的义务。这种缺乏个性意识的“人学”就难免造成了逆来顺受、自我压缩的人格,造成了不冷不热、不生不死的生存状态。我们从书中几个女子的毁灭看到了这一点。
迎春,很善良,但也很懦弱。从乳母偷她的螺金凤这件事及她的态度就可见出她逆来顺受的性格,这种性格往往使自己对让别人占便宜的容忍度增加,对受别人摆布、控制和欺负的敏感度降低。而且,还往往会纵容与姑息不合理的事情。结果是迎春成了封建包办婚姻的牺牲品,沦为其父贾赦偿还债务的替罪羊,自己的不幸,至死也不觉悟。可见,迎春之不幸,多由于性格。
再看黛玉的悲剧,难道完全是外力与环境造成的?其实不然,人们往往看到她秉承优秀传统而生的一面,却没有看到她深具传统文化性格而死的一面。由于传统文化个性意识的缺乏,在传统文学中往往表现为人的依附性,即一个弱者的主体性往往必须依附在家庭、父母或一个强者身上。在灵魂深处,她已被这种依附性折腾得精疲力尽,她时刻感到失去依附的痛苦、离家的凄凉甚至生的绝望。于是她的病日益加重,以致心力交瘁,在爱情尚未毁灭之前,她的生命却已走到尽头。所以说,黛玉爱情的毁灭,既是无情世道的他毁,也是悲剧性格的自毁。
关于薛宝钗的悲剧,一般认为是一个努力迎合时代的人竟也不为世道所容,所以是社会悲剧。但从文化角度看,她也是封建文化之树上一颗必然的苦果。 封建文化要求每个“个体”去做的事最好不要去符合心中的欲望,这样才会获得社会的好评。薛宝钗就是这种自觉不自觉地追求着这种做人理想的其中一个。爱情上、才学上、生活上,宝钗已被封建文化磨去了自己应有的个性锋芒;自己对所爱的人与物不敢有太强烈的追求,而对自己不喜欢的人与事也不敢断然决裂,生命处于一种不生不死的浑沌状态。这种自我压缩使她的生命过早地枯萎了。我们从这一形象的毁灭过程,可以看到封建文化深层意识是如何蚕食人的灵魂与消磨人的个性。曹雪芹这种历史沉郁中的文学的思考,的确是一种民族精神的觉醒。
三、人生悲剧:时代悲剧侧重从横断面去解剖当时社会,文化悲剧侧重从纵深处去反思民族的文化,而人生悲剧则是从哲学上去思考生命的本质。《红楼梦》一书的出现,打破了中国古代小说几乎不思考有关个人的存在等基本哲学问题,这也是《红楼梦》能跨越时空的思想魅力。
“人之生也,与忧俱在。”生命的欢乐往往是在痛苦的追求之中才实现。这种痛苦的程度与知识同步增长。以宝玉为例,开始宝玉并不惧怕生活,而是正视生活,对生活以及自身在生活中具体的存在价值、存在目的还抱着一种较为积极的态度。然而,“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现世中,他总是深深感到:不但事物无常,人生易老,就是感情也不能永久保存。于是陷于失望之深渊,遂悟宇宙人生之真相,终于抛下一切远离尘嚣,这是他对生命的个体价值与人生理想的沉思后的毅然抉择。人生总是这样,总是不美满,总是有所欠缺,而生命原是要不断地受伤和不断复原,这是人人概莫能外的悲剧。
以上是从宝玉的形象来看人生悲剧的意义。从整部作品看,也笼罩着一层由好到了、由色到空的感伤色彩,这侧重表现在许多曲、词的咏叹之中。如“多情公子空牵连”,“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风流灵巧招人怨”,“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等等,都体现为美的毁灭。人生有如此多的缺陷,当我们超越题材的表层意义来体会时,便会感到这种缺陷的揭示能激发人们更加珍惜时光,执着现世,具有强烈的劝世作用,当然,倘若消极对待的话,就会走向丧失意志,悲观厌世的另一端。作品似乎在告诉人们必须作出正确的选择。话又说回来,在那样一个悲剧的大时代里,作为凡夫俗子的大观园里的儿女们,无论怎样选择,又能有什么好的结局呢?
见者真故知者深,由于曹雪芹深刻体验到人世的痛苦和人生之“大哀”,故能将这种痛苦提升到一种人类痛苦的高度加以艺术概括和表现。必须指出,这种悲剧感是不同于儒家的忧患意识的,儒家的忧患意识来源于群体意识中产生出来的责任心和义务感,而曹雪芹更直接的是与庄子的思想相通,他对人生之忧远胜于对家国之忧。因此,这种人生悲剧感也远比屈原、杜甫的“离忧”更具深沉特质、更具普遍的人生内涵。
从《红楼梦》的三重悲剧中,我们可以看出曹雪芹对现实、文化、人生的批判、反思与探索精神。然而他毕竟是生活在封建社会中,与旧的、传统的、落后的东西也还是有丝丝缕缕的联系,于是批判现实与希望中兴,意识中反传统与潜意识中维护传统,出世与入世,便成了对应着三重悲剧的三对矛盾。
第2个回答  2009-01-23
我是学古代文学的,还是别写这个了,真的不好写,我们导师都不敢碰红楼梦……因为太大,牵扯的事件人物太多了,上面那些都是档来的,不能写的,一写肯定就能看出来……因为红楼梦研……究的论文老师们都知道。
它的悲剧就四个层面,一是爱情,二是家庭,三是社会,四是生存————命运
第四个现在写得人比较多……研究的多……
楼主,我就先这么说吧……
如果你要写红楼梦的悲剧精神的话,就注重写生存悲剧吧,这个还有可写的价值……
第3个回答  2009-02-01
语文教学论文

《红楼梦》爱情悲剧的社会意义

发表时间:2005-1-16

《红楼梦》爱情悲剧的社会意义
【摘要】《红楼梦》以封建贵族青年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中心线索,通过贾、薛等家族由兴到衰的发展历史,深刻地反映了我国十八世纪中叶广阔的社会现实,集中地表现了封建社会种种尖锐复杂的矛盾斗争,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本质,从而揭示了封建社会必然崩溃的历史趋势。《红楼梦》中的爱情的独特性,首先是由其男女主人公的独特性而决定的。其次具有同以往所有的爱情故事不同的内涵。宝黛爱情悲剧是必然的。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一方面反映了追求个性自由的初步民主主义思想与衰朽的封建主义的矛盾,它反映了那个时代最主要的社会问题,是对封建主义的血泪控诉,也是对新的社会理想和生活理想的反映和追求。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另一方面是让人警醒的众生浮沉之梦,宝黛的爱情悲剧也正是说明了这一点。
【关键词 】《红楼梦》悲剧 独特性 必然性 社会根源
【正文】《红楼梦》对封建社会的批判不仅深刻,也极其广泛。封建社会里所存在的很多问题,无论是典章制度、道德法律、文化教育、宗教信仰、思想观念以至风俗习惯等等,曹雪芹都做了广泛的反映和不同程度的审视。其涉猎之广,堪称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正如王希廉所说:“《红楼梦》可谓包罗万象,囊括无遗,岂别部小说所能望其项背!”(《红楼梦总评》)(1)而其中尤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激起读者的同情、感慨和深思。曹雪芹在表现这一爱情悲剧时,并没有把悲剧冲突放在肤浅、表面的尖锐状态中,而是真切细腻地描叙了林黛玉和贾宝玉从两小无猜到相知默契的感情历程中同周围环境的对立。
一、《红楼梦》爱情之悲剧性
林黛玉初来贾府时,贾府上上下下对于她可能成为贾府儿媳怀着很大兴趣。善于看风使舵、窥察贾母神色的凤姐就多次打趣林黛玉,第二十五回,亲昵地戏称:“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儿?”(2)第六十六回,兴儿对尤氏姊妹介绍贾府人物时,颇自信地说:“贾宝玉的婚事,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3)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林黛玉孤傲性格的发展和叛逆思想的外露,她逐渐失去贾府统治者们的喜爱。她和贾府的冲突,是以一种表面平静而内在深刻的形式进行的,是真正尖锐的。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成为悲剧,不是由于宝钗的出现,也不是简单地由凤姐、王夫人,贾母造成的。对于这些宝黛爱情悲剧的直接制造者,曹雪芹并没有把她们写成像传统的戏剧小说里的小丑一样拨乱其间,而是写她们沿着封建社会不可抗拒的社会法则在进行活动。并不是由于简单的门不当户不对,并不是简单地由于自由恋爱触犯了封建婚姻制度,而是在于这一爱情本身所包蕴的反封建色彩为社会所不容造成了悲剧,这是曹雪芹高出于他的前辈的地方,也是写得更深刻的地方。
(一) 不合“礼”的“木石前盟”——注定的悲剧
《红楼梦》所提供的金玉姻缘和木石前盟的故事框架,其意义要远远超出故事本身。而且,其思辨内容的丰富和深邃,它伸向中国历史,文化、哲思、美感的深处,结晶了几乎全部的精华和缺憾,囊括了几乎全部的欲望和冲突。近年来有的研究者力图透过小说故事情节的表层进入到精神象征的深层,注目于设置在人物之间的抽象而隐秘的关系。如说薛宝钗的“金”是草“木”之人林黛玉的克星而贾宝玉的“石”有两重性,既可化为土而生木,又可采炼而成金,所以有“木石前盟”和“金玉因缘”两种潜在可能性。在林黛玉代表的“木”字和薛宝钗代表的“金”字上,可以检索出中国文化一连串相关的意象及概念:木近水,金近火,阴柔与阳刚,寂寥与活溢,虚无与实有,悲观精神与乐观精神等等,正是中国人自古以来对宇宙人生两种不同的本质认识的体现。薛林二人是作为两种对立的审美规范、人格理想和宇宙精神的化身而呈现的,贾宝玉这个人物的意义便是尝试某种取舍的可能性。作为巨大的精神矛盾的负担者,贾宝玉的秉赋虽倾向于林黛玉,实际上是无从选择的。在封建的“礼”教面前,他是渺小的,以他个人的能力是无法与整个封建社会抗衡,也无法与封建的婚姻制度抗衡
(二)宝黛感情产生嫌隙的根源——宝玉的软弱多情
贾宝玉是人所共知的小说主人公,可以说处于全书形象体系的中心地位。金陵十二钗是小说着力描写的十二个女子,应当说在这个形象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还有为数不少虽则身分低微然而品性不凡的女儿形象令人瞩目。显然,所有这些人物同主人公的关系远远不是那一张谱系表所能包罗和表示的。
看贾氏四春同宝玉间的关系,可以说手足之情各各在案,省亲一节写到元春与宝玉虽系姐弟,情同母子,发蒙开智,手引口传,悉心教养,属望至殷。探春与宝玉虽则隔母,其于宝玉的亲厚绵密较一母所生的贾环胜过十倍。二十七回写她特地叫宝玉离了众人到石榴树下说话,央及宝玉给买新雅玩意,应允亲手给宝玉做鞋,还诉委曲、数落生母赵姨娘的不是。此处作者特借宝钗之口点明:“显见得是哥哥妹妹了。”(4)懦弱迎春,少言寡语,平日同宝玉似乎没有什么可资“特写”之处。然而当迎春嫁后,宝玉跌足叹气,独自至紫菱洲徘徊瞻顾,触景伤情,吟诗忆念的正是手足之情。惜春年幼,性又孤介,宝玉对她一视同仁,虽无特写,亦可包举。至于李纨凤姐,与宝玉之间既系叔嫂,亦同姐弟。李纨执掌大观园,园中一切活动,以她为首,自是宝玉感情天地中不可少的一个人物。凤姐更不必说,与宝玉同有“姐弟逢五鬼”之在厄,同命共运,情如骨肉。再有秦氏,她虽是宁府的人,较李纨凤姐远了一层。但她是导引宝玉人梦进入太虚幻境的人。在小说中占有特殊地位。史湘云不是贾府的人,但其与宝玉的关系几可与黛钗鼎足而三,除去对她才情品格的种种描写外,有“金麒麟”一案足资证明。此外还有一个妙玉,与贾府不沾亲不带故,她之人正册除了因出身高贵外,也因为同宝玉之间存在着某种“情”的连系。由“品茶”、“乞梅”等情节,特别是贺宝玉生日那一个“遥叩芳辰”的拜帖,可以见出这个“褴外人”已蹈人栏内,不知不觉地为“情”所牵动。
此外,贾宝玉同情于画蔷的龄官,庇护过烧纸的藕官,替彩霞瞒赃,为芳官不平,怕和尚的臭气熏了尤氏姐妹,破例接待付家婆子惟恐薄了付秋芳……等等。可以这样认为,列名其上的所有女子,几乎都在不同的层次上,从各个不同的角度,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向“诸艳之冠”的贾宝玉“挂号”。也就是说,这些艺术形象,不论他们自身的重要性如何,都有一个共同之点,即与宝玉之间存在着某种感情上的联系,足以揭示贾宝玉性格的特征“多情”。
另一方面,贾宝玉性格中存在软弱的一面。《红楼梦》中睛雯、金钏、黛玉的死,他除了恨的要死怜惜的要死之外,没有真正为避免她们的死而抗争过。正是他的软弱,所以他才能够爱晴雯却不能拒绝袭人的诱惑,爱黛玉却又贪恋宝钗的冰雪肌肤,大家都说曹雪芹以隐语说宝玉,说他的草莽愚顽、不肖无能,在对待爱情这一方面来说,其实也是不无道理。
(三)宝黛反世间之道而行的结局——理想的幻灭
《红楼梦》中两个爱情主角贾宝玉和林黛玉,他们不再是以前戏剧小说所常写的“金榜题名”式的才子和温婉贤淑的佳人,而是两个性情乖僻,被当时人嘲弄为有“痴病”的封建主义的叛逆者。他们不单单是在自由恋爱这点上与那个社会相抵触,而是在许多思想问题、生活问题上与那一社会相违背。贾宝玉坚决拒绝了封建家庭给他安排的生活道路,他对举世趋之若鹜的科举仕进道路非常冷淡,把那些匍匐在功名仕进底下的人痛骂为“国贼”、“禄蠹”,并对封建秩序、精神道德等等都给以激烈地憎恶和否定,甚至把那些宣传封建正统教义的书给烧了。贾宝玉彻底打破了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认为“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子”,“男人不过是一些浊沫渣滓”(5)。林黛玉虽然口头上说得不多,但在许多实际行动上背离了那一社会的妇道,特别是她对贾宝玉的叛逆行为始终采取同情和支持的立场,不仅对他从不说那些仕途经济的“混帐话”,而且把贾宝玉引为知已、视为生活的终生伴侣。
宝黛之间的爱情尽管有着反封建的叛逆色彩,但另一方面又有着浓重的没落贵族的气息。这一方面表现在男女主人公由于过着悠闲的生活,他们的爱情生活打上了绮艳轻柔、闲愁万种的情调。另一方面,由于他们这一爱情的阶级性,更规定了他们爱情的反封建只能达到一定的限度。他们的爱情,只能局限在大观园那一狭小的天地里,他们无力到荣国府外面去开拓新天地。他们对封建家长还存在着某些幻想,在爱情最后的阶段,他们消极地等待由封建家长做主完成婚姻,以至在封建包办婚姻制度面前失去了斗争的能力。
这种反封建爱情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是贾宝玉、林黛玉爱情的致命弱点。因此,这一爱情最后走向悲剧的结局,固然是由时代所造成的,但爱情本身所存在的贵族的弱点,也成为他们爱情更加难以逃避悲剧结局的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
二、《红楼梦》爱情之独特性
《红楼梦》爱情之独特性,主要在于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性格。
(一)林黛玉的性格
林黛玉悲愁和眼泪最深刻的根源,是她和周围环境世俗人群的不相协调。不必说恪守名教的薛宝钗,也不必说逆来顺受的贾迎春,便是豪爽旷达的史湘云,也有她从俗认命的一面,随遇而安,因而她们虽则各有自己的悲剧,却都不如林黛玉的悲剧那样富于社会意义和激动人心。林黛玉那种孤高敏感的个性和气质,的确是十分独特的。常常有这样的情形,贾府上下的人,尤其是贾宝玉并未伤害林黛玉,林黛玉却认为别人伤害了自己。有时甚至别人的好意也会成为她伤感的由头。这似乎是不可思议的,然而却合情合理,完全显示出了这一个性的独特性。一次贾府伶人扮戏其中小旦扮上活象一个人,风姐、宝钗、宝玉等人心里都知道,但谁也不说出来,或不敢、或不肯,都是为了怕伤着林黛玉。惟有史湘云心直口快说了出来,宝玉忙使眼色制止,好意调停解释,到头采,黛玉不但不领宝玉的情,恼他比恼湘云更甚,宝玉分辩说自己并未拿黛玉比戏子,并未笑她,黛玉回道:“你还要比?你还要笑,你不比不笑,比人比了笑了的还利害呢!”“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的是什么心?莫不是他和我玩,他就自轻自贱了?他原是公侯的小姐,我原是贫民的丫头,……”(6)这是怎样—颗敏感自尊的心。的确,谁也没有想给黛玉难堪;然而她脆弱而倔强的个性,时时处处都在防范自卫的心理,对宝玉由相知而苛求的感情,难道不是完全可以理解而且值得同情的吗!就如宝钗送燕窝赠土仪一类事情在黛玉心理上引起的反应,也当作如是观。在宝钗这面好意是毋庸置疑的:在黛玉这面,伤感悲泣又实在出自必然。可见,连好意的关切和体谅都会触发她的联想,引起他的伤感。
在林黛玉身上,真正属于她自身的个性表现得比较充分。她的所谓孤高自许、目无下尘,她的敏感、多疑、自尊、小性.常常带有更多的个人性质。从一些细微末节之中已可见出端倪。周瑞家的分送宫花,别人都谢过收下,唯独黛玉发问:“还是单送我一人的,还是别的姑娘都有呢?”“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粗粗看去,黛玉确实挑剔、小器,透过表象,可以感到她时时处处看重作为一个独立个性的自我。行酒令时,她随口说出了《西厢记》(牡丹亭)等“淫词艳曲”里的句子,失于检点,以致受到宝钗的箴规。黛玉似乎把“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训诫放在了脑后,总想展露才智,争强斗胜。省亲之日黛玉安心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不想只命作一匾一咏,又不好违谕多作,大为扫兴。后采到底憋不住,替正在大费神思的宝玉作了“枪手”,令宝玉喜出望外,觉得比自己高过十倍。
(二)贾宝玉的性格
贾宝玉是《红楼梦》的中心人物,也是作者着力最多、写得较为成功的人物。在他身上既有着作者的影子,也寄托着他对人生和现实的反思。
关于他的形象,作者在第三回有过概括而形象的说明;“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7)在这两首《西江月》词中,作者所赋予贾宝玉最鲜明的性格,就是与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的叛逆精神。而在这以后的描写,都无非是这两首词的深化和形象说明。
贾宝玉性格的特点,首先是对于锦衣玉食、安富尊荣生活的不满、厌恶,乃至愤懑。第七回他感慨地说:“可恨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公府之家?绫罗纱锦也不过裹了我这枯木朽株。羊羔美酒也不过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富贵二字,真真把人荼毒了。”(8)第七十一回,贾宝玉更是愤慨地说:“我只恨我天天圈在家里,一点儿做不得主,行动就有人知道,不是这个拉,就是那个劝,能说不能行。虽然有钱,又不由我使。”(9)封建贵族的沉闷生活,使他心中充满了孤独、寂寞和哀愁,也刺激了贾宝玉要求摆脱束缚的性格发展,并导致了他在思想和行动上对一系列腐朽的封建制度和教义的怀疑否定。他对八股文深恶痛绝,认为那只是“后人饵名钓禄之阶”,是“诓功名混饭吃的”。贾政督逼他必须把四书“一齐讲明背熟”,他读了几年,仍大半夹生,“断不能背”。但却对当时的“淫词小说”《牡丹亭》、《西厢记》非常喜爱。他不肯走当时一般贵族子弟所走的“学而优则仕”的“为官为宦”的道路,更不愿同官场人物交际,骂那些热衷功名的人都是些“国贼禄鬼”、“沽名钓誉之徒”;却对封建社会最低层的艺人和奴婢怀着深深的同情和友谊,与出身平民的秦钟、家道贫寒的柳湘莲及艺人蒋玉函称兄道弟,对备受凌辱的丫环们温柔体贴,百般呵护。他对于男尊女卑的观念进行了大胆的挑战,把他的全部热情和理想寄托在那些纯洁的女孩儿身上。特别值得指出的是,贾宝玉的叛逆性格具有发展上的一贯性、连续性,以及思想上的严肃性和不妥协性。他同姐妹们的亲疏远近,是以思想上的亲疏远近为标准的。第三十二回,他当众宣布:“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吗?要是她也说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她生分了。”(10)这段文字告诉我们,宝玉和湘云、宝钗在思想上有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而同宝玉真正接近的只有黛玉。所以“黛玉听了这话,不觉又喜又惊。所喜者,果然自己眼力不错,素日认他是个知己,果然是个知己。”正是由于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是经过长期了解,是稳固地建立在思想同一的基础上的,宝黛之间的爱情才有了近代情爱色彩,而与封建的婚姻格格不入。
三、《红楼梦》爱情悲剧之必然性及社会根源
(一)家庭环境背景造成的必然性
宝黛俩人所共同具有的叛逆性格和生活理想,由于不容于当时的社会,由于他们和封建势力的尖锐冲突导致了这一悲剧,从而写出了这一悲剧的时代深刻性和必然性。宝黛之间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注定不能不是悲剧,因为在宝黛那个时代,假如两人的生活前途是光明的话,就必须不仅找到一块能够容纳自由恋爱和自由婚姻的国土,还要找到能够容纳贾宝玉、林黛玉的生活理想和生活道路的国土,找到一块能够容纳他们叛逆的地方。可是,这在当时是不可能的,这就揭示了宝黛爱情悲剧发展的必然性,揭示出这不是一般的悲剧,而是一个时代的悲剧。那么大的贾府,上到贾母,下到丫鬟,没有人支持他们的爱情,没有人站出来为他们说话。
并不是由于简单的门不当户不对,并不是简单地由于自由恋爱触犯了封建婚姻制度,而是在于这一爱情本身所包蕴的反封建色彩为社会所不容造成了悲剧,这是曹雪芹高出于他的前辈的地方,也是写得更深刻的地方。
爱情这个题材,到了曹雪芹手里,被空前地用社会性的,政治性的内容充实起来、提高起来,从而全面而深刻地对封建社会作出了有力的批判,这是《红楼梦》不同于才子佳人小说的地方,不同于以前的人情小说的地方,也就是《红楼梦》为什么如此富于影响和震撼人心的地方。
(二) 当时的社会环境是生成悲剧的根源
《红楼梦》在展开爱情悲剧的同时,揭露了贾,薛、王,史等封建大家族的腐朽和罪恶,这在封建社会的末期有其典型意义,它们是整个即将没落的封建统治阶级的写照。小说的第四回写了薛家公子薛蟠,因霸占丫头,平白地打死了人,竟一走了事,作案一年,官府不敢究问。金陵应天府尹贾雨村初上任不知内情,本想依法办理,一个门子止住了他,并向他介绍了一通“护官符”的缘由:“如今凡作地方官的都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势极富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也难保呢!所以叫做‘护官符’。”(11)于是贾雨村就“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事后又连忙修书二封给薛蟠的姨父贾政,舅父王子腾请他们放心。“护官符”不仅深刻地暴露了当时官场,吏治的黑暗腐败,而且表明了四大家族在那个封建社会里有着何等强大的政治势力。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关系下,在贾府上下看来,贾宝玉如和宝钗结合,他将赢得世俗艳羡和锦绣前程。贾宝玉如和黛玉结合,他将一无所有。在这种情况下,世俗只能允许贾宝玉和宝钗结合,而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只能以悲剧告终。
综上所述,《红楼梦》这部小说很有研究价值同时它包含巨大的社会意义。它一方面通过宝黛爱情的悲剧故事,反映贵族判逆者反对科举功名,反对礼教纲常,反对封建统治阶级给他们规定的生活道路,要求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重个性。另一方面是让人警醒的众生浮沉之梦,宝黛的爱情悲剧也正是说明了这一点。《红楼梦》这部伟大的文学名著将在人类历史上永放光辉。

【参考文献】

(1) 张俊,《中国文学史》第四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5版,第239页。
(2)曹雪芹,高鹗,《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3月版,第353页
(3)曹雪芹,高鹗,《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3月版,第939页
(4)曹雪芹,高鹗,《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3月版,第383页
(5) 曹雪芹,高鹗,《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3月版,第28,29页
(6) 曹雪芹,高鹗,《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3月版,第304页
(7) 曹雪芹,高鹗,《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3月版,第50页
(8) 曹雪芹,高鹗,《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3月版,第116页
(9) 曹雪芹,高鹗,《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3月版,第1014页
(10) 曹雪芹,高鹗,《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3月版,第445页
(11) 曹雪芹,高鹗,《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3月版,第59页
第4个回答  2009-01-16
倾听诗人“情”的吟唱

——论《红楼梦》的爱情悲剧

贾宝玉一生钟情的不是林黛玉,而是史湘云。红楼梦的悲剧在于,在礼的要求下,在情感的同情和义的怜悯的要求下,贾宝玉不得不将爱转向林黛玉,如同《白痴》中的梅诗金公爵,在爱和怜悯之间的艰难选择一样。梅诗金公爵明显更爱阿格拉雅,但他的怜悯使不得不选择娜斯塔霞。

贾宝玉也是一样。在林黛玉和史湘云之间,林黛玉是祖母内定的,是真正的金玉良缘。而林黛玉也更需要贾宝玉的爱。但贾宝玉的这种怜悯,礼下的同情之爱始终无法转变成“真情”,即那种“本真的情侣”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两人通过说话而达于本我的境界。敏感的林黛玉,如同娜斯塔霞一样,始终因得不到这种爱,而不得放心,不安心。

而就性情而言,贾宝玉无疑更倾向于史湘云,而非忧伤的才女林黛玉。宝玉天性好动,好聚,待人随和。一个情化的人。而林黛玉的小气与他的大度不合,与他的多情不合。书中,宝玉和黛玉虽然有不少动人的情人之间的吵嘴,但也有一些真正的争吵,并且这种争吵总因史湘云的到场而起。宝玉对湘云总是情不自禁。与她相处,自在,自得其乐。而与黛玉相处,虽说也常常被她的美貌、率真、诗才和真情感动。但常常感到压抑,沉重,不得自己,常常不得不在礼的规仪下“忍气吞声”,从而使这段在爱与不得真爱之间游移的情感演义得感人至深。

不过,我们如果能够真正理解爱情的本真内涵,对正确倾听诗人曹雪芹伟大的爱情诗篇或许是有帮助的。选择中文“情侣”这个词,来倾听语言的道说。情者,本真的人际关系也;侣者,说话的两人也。本真者,自我成为自我的状态也。所谓情侣,它道说的无非是,通过对话而达到本真状态的关系。这就是爱情的本质。在这种本真状态下的情人,便有一种“心心相印”的感觉。显然这里的爱情认识与现代人理解是有区别的。现代人把爱情的重点放在“爱”上,“你爱不爱我?”“我爱你。”是情侣之间那常见的对白。而这里,爱情的重点不在爱,在情。两个人拼命的去爱对方,而他们之间可以没有任何情;两人彼此敌视,彼此憎恶,他们之间却可能有浓浓的情。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爱是意识层面上的,是可以用意志控制的;而情包含意识的身心全部,自我一般控制不了。中文的“情不自禁”一词道尽了这一切。而我们的传统对爱情朴素认识:爱情全在缘份,没有缘份不必强求。这些看似平庸的观点,其内核却比现代看似深刻实则无根的爱情观来得合理。

在体会了“情”的本真关系和爱情这种特殊的情之后,再琢磨琢磨传统中的礼,即对情的规仪,是有必要的。宋唐以来,礼的形式化导致了作为礼之基础的情被抽空了。而曹雪芹的“以情补天”实质上是要在礼中重新注入情的血液。这与魏晋人物的自然呼声遥相对应,从而也使曹雪芹的书中主人公贾宝玉打上了很浓的魏晋风骨。这样在理解《红楼梦》时,一个需要言明的认识态度是:曹雪芹并不反对礼,更不会如现代人那样把礼当作万恶之源。他反对的只是无“情”、少“情”、“情”不足的礼。他要将“情”注入礼中。所以他创造的主人公贾宝玉始终非常懂礼。与大观园中浓浓的情礼对应的是,在没有礼仪的规范之下,尘世的情泛滥成灾。色、淫便是纵情的恶果。所以《红楼梦》要写的不是什么“情”与“礼”的对立,而是“怎样在礼中注入情”,传统的“情礼存在怎样的潜在危险”的问题。曹雪芹要做的是“以情补旧天”,而非“用情造新天”。

现在我们来看看贾宝玉的爱情和婚姻,这自然是情的一大主题。中国其实是一个十分推崇爱情的民族。我们文化的开端者孔夫子就把“爱情篇”放在他编辑的《诗经》的首篇。为何?因为那是一切关系,一切情中最容易使人达到本真状态的。只是情容易为色所困,还需理智来规范之。情中的理,理下的情,便是“礼”。情礼,情礼,情是主体,是基础;礼是补充,是手段。而诗,那是一种“理”化的情,“文”化的情,不带任何人为造作和牵强的情。这也许就是为何一生立志重构周礼的夫子如此推崇诗的缘故吧,这也就是为何我们这个礼仪的民族也是一个诗化的民族的缘故吧。

下面我们来看看贾宝玉所遇到的三位与他有这样那样的情缘瓜葛的女子:薛宝钗、林黛玉和史湘云。宝钗是完全礼仪化的女子,且是最完美的代表,这自然是作者刻意这样做的。在多情的宝玉眼中,就会失之空灵和“水做的”女子应有的自然,故宝玉对宝钗虽深敬之,并以他理解的情礼相待,在情感上,却总是“敬而远之”。这里不想引用书中的情节来证明,只是提醒读者仔细体会表现宝玉对待宝钗的态度的一些细节。其中有一个,宝玉听到自己在午休时,宝钗替他赶蚊子,所做的反应。我不知道,倘若读者听到一个你钟情的女子,在你不知情下替你赶蚊子会有怎样的反应。反正我看到宝玉的反应后,就再也没有把宝钗当作《红楼梦》贾林之间爱情悲剧所谓第三者了。宝玉说:“我亵渎了她”。

就林黛玉和史湘云而言,倘若要贾宝玉如同《诗经》中那样自由的追求,他会选择谁呢?自然是林黛玉,人们这么回答,书中也再明白不过了。但似乎不尽然,倘若我们细细体会贾、林、史三者之间的关系。贾史一起长大,因湘云率真,有男子的豪气,好玩,同顽皮的宝玉很投缘。小说中没明写,但细节反映得很清楚。而作为后来者的林黛玉,得到了宝玉的爱,也许不仅仅是黛玉的美貌,才华,更多的是一种礼仪下和情礼的要求吧。祖母史太君深爱林母,有要将林许给贾的意愿,要不然在当时接林黛玉来贾府长住就不大合情理了。另外,林体弱多病,又无父无母,无兄弟姐妹,更需要人疼爱。在这种处境下,贾宝玉能够进行怎样的选择呢?他有选择的余地吗?他只能将爱转向林黛玉。

但正如梅诗金公爵虽然选择了娜斯塔霞,并且努力去爱他(注意爱是可以用意志控制着去做的,当然这与别有用心的虚情假意有本质的区别)。但爱情不是你去爱便有会有情。爱可以强求,情却不是强求得来的。宝玉也是,虽然他全心全意的去爱黛玉,非常用心的去爱她,怜惜她,包容她。而黛玉更是一片赤诚之心。但他们始终无法达到爱情中的那种本真状态,那种“心心相印”的默契,那种宝玉在面对史湘云时的“情不自禁”,这才是贾林之间的悲剧根源所在。

怎么可能是这样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首先需要我们很好的把握贾、史、林三人的性格特征。宝玉是一个情种。这里说的情种,不是情太多的泛情,那只是“淫”,而是天然的有所规仪的情,用之而不竭,约束之而不会僵化,所谓天生而成之,不学而能之,书中用“意淫”来命名。淫者,多也,满也。用来指称人欲之泛滥。因欲多必不得自控,必将泛滥成灾,是为“淫”。而一个“意”字,脱掉了淫中欲之意味,而保留了多、满之意。作者用“意淫”来命名贾宝玉之多情,可谓匠心独具。以这个意淫之情种为参照点,我们很容易看出宝黛之别:宝钗礼太重,造成了对情的束缚。缺少了情的灵动,她的礼便显然僵化,沉重,有时甚至给人一种“无情”之感。相比之下,林黛玉率真得多,也就离宝玉要近得多。那林与史呢?

这就要正确明确林黛玉的小性子,以及她和贾宝玉的争吵了。爱人之间怎么会争吵、呕气呢?争吵之所以可能,一般因为一方认为是合理的事情,而另一方却不这样认为;一方认为不该做的,在另一方行为标准看来,却恰恰是合情合理的。

关于宝林不和,在宝玉向黛玉的一次感人的表白中提到:你是因为不放心,才这样的。争吵的根源不在林黛玉的小性子,而是不放心导致的一颗敏感心灵的不安!争吵的根源在于林把自己当作宝玉的“金玉良缘”,当作情侣,并理所当然的按照礼的标准要求宝玉对其他女子保持距离,但宝玉却没有这样做。在林看来,这是对他们之间真情的冒犯,是对她的真心的冒犯,她理所当然的要“反抗”。宝玉却不这样认为,他已经把心给了林黛玉,并把她当作唯一的情人。但这不意味着他对别的女子就只能用僵化的、无情的礼待之。在他看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首先要有情,礼才有意义。所以,他去看其实并不为之动情的薛宝钗,他对待史湘云的兄弟之谊和纯洁的清白之情,在他看来都是理所当然的,根本与他对林黛玉的爱不冲突。但这在林看来,太过分了。自然在薛宝钗和袭人看来也是这样。或许只有“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的史湘云没有这样的感觉吧。这才是争吵的根源所在。

现在回头来看贾林之间的爱情。我们开始已经提到,爱情的本质是一种本真关系,情人们通过对话而达到本我。这里的对话指心灵交流,完全非功利的、不为任何其他目的的交流。而本真状态指的是人们所说的“心心相印”,灵魂合二为一,谁也少不了谁的纯真状态。如同母亲与婴儿之间那种心灵相通,而这是总是情最纯真的表现。居里夫人在她谈到与丈夫的爱情时,是这样说的:当我们发现彼此谁也离不开谁时,我们就结婚了。朴质的话语道尽了爱情的真谛。

而在贾林之间始终存在着某种并非“无关紧要”的隔阂。他们之间虽说越来越不能分开,但却不是上面居里夫人说到朴质的心灵相通,不是那种“不辩已忘言”,而是某种让人痛心的、让人流泪的东西。林始终对贾不放心。林黛玉虽说没有像薛宝钗那样受过严格训练,还带有诗意的灵性,和性格中天然的几分率真,但大情礼方面,她始终在传统之礼的角度看待贾宝玉的。这种视角自然使她无法理解,一切从情出发的宝玉的立场和言行。而宝玉虽说感觉到了他与林之间的隔阂,使他们无法达到爱情所指称的那种本真状态,他不忍也不能放弃这份来看礼仪的情缘,来自兄妹之间的责任。从而使宝玉更加细心的、理智的、主动的去体贴、爱抚林。但怜悯是真情的死敌。林在宝玉主动的爱的包围中始终感觉不到那种“心心相印”,始终不安。这使得林更加敏感。而这种敏感只会使宝玉,心中有愧的宝玉更加主动的关心她,爱她。但这种爱越趋于人为,就越远离本真爱。如同一个人越是想自然些,就越不得自然。而这就让黛玉更不得安心了。

这样,贾林之间的爱情便陷入了《白痴》描述的那种恶性循环中。娜斯塔霞越是放纵自己,越是激起梅诗金公爵的怜悯和内心的愧疚,越使他去主动爱娜斯塔霞。而娜斯塔霞越是感觉到公爵只是怜悯而爱而非真爱她,越是要离开他,并放纵自己。而这便更加让公爵怜悯和爱她,从而吸引她,从而让她感觉到那并非真爱。如此反复。最终只有毁灭才能打破“从怜悯中成长出来的爱对爱的扼杀”的怪圈。书中最让读者震撼和流泪的或许不是罗果仁和娜斯塔霞的痴情,也非梅诗金公爵和阿格拉雅之间的真爱,而是梅诗金公爵对娜斯塔霞的怜悯吧。“你的怜悯比我的爱更伟大”。书中通过这样的悲剧在向人们发问:为什么作为爱的使者的基督精神会成为真爱的死敌呢?

贾林之间也是这样。贾宝玉确实是从道义上,从礼仪上,从本真的伦理角度,非常用心的去爱林黛玉,一心一意,毫无二心。这种用心的爱自然使林黛玉无法忘却这份爱,这份其实本无缘的爱。也使这位对贾宝玉一片痴心的痴情诗人无法真正体验到“心心相印”的真情回报。林的一颗真心始终无法得到真心的回报。她能做的只有流泪,只想用眼泪来洗涤他们之间其实根本就无法用洗掉的隔阂。而所有这一切不是谁的错,不是贾宝玉的,更与其他人无关。要说谁有错,是他们的命运和和命运赐给他们的性格本身。这正如诗人用神话表达的那种,与林黛玉有缘的是真宝玉,而非假宝玉。神话用可视的手法表达这种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无法达到真爱状态命定的根源。

与此相对,林史之间的关系就完全是另一番情境了。最充分的体现在史贾两人吃鹿肉那段“真名士自风流”的争辩中。在贾史真性情看来,薛林都带有礼之形式化的迂腐气。我们只要细细体会史湘云每次出场时,贾的那种情不自禁,体会贾史在一起时的那种心灵的默契,以及他们在性格和待人处事方面的投缘,说贾宝玉钟情史湘云便不会那么不合情理吧。如果我们再对比诗人对林黛玉和史湘云的容貌和神情描述,对林黛玉诗人用了很正式的诗;对史湘云,诗人充满诗意的、包含深情的刻画了两个场景。相信有心的读者不会忘记书中那两处史湘云睡姿的描述。这里不仅要问:对一个女子要有怎样的情感才能对她的睡姿有如此“动情”的描述?

到此,或许就不难理解书中那段关于金麒麟的章节了,也不难理解开场白中“贾林”与“贾薛”之间似是而非的姻缘关系了。贾宝玉命名的“假”在这里是指:薛宝钗和林黛玉都搞错了,这里的贾宝玉非与她们有缘的宝玉,他们面对只不过是一块情化的石头。薛宝钗和林黛玉期待的金玉良缘都搞错了,宝玉心中真正渴望的是没有约束的“木石前盟”。

在这样的理解下,我们能否可以更好的理解薛、史、贾、林之间这段剪不断、理还乱的爱情悲剧呢?宝钗是作为在礼上非常适合做贾府儿媳妇而牵扯进来的,并导致了林黛玉作为祖母内定的人选受到了挑战,这大概是为什么在情感方面宝钗对黛玉并不存在什么潜在危险却能够导致贾林之间时常争吵的原因所在吧。薛、贾、林之间的纠葛要表达的是爱情和婚姻中“礼与情”的冲突。孔子把爱情中的情作为婚姻的基础,并由此而重建礼仪制度。但在实践中,形式化的礼自然比看不见、摸不着在人心中的情要好操作得多。于是,人们渐渐将《诗经》中令君子辗转反侧的“情人”变成了让婆婆满意的“媳妇”了。但没有情,礼终究是无根的。礼是少不了情的。后续的情节大概就是在这种“礼焉,情焉”的争辩中展开的吧。但如果如此理解诗人对礼和情的认识,理解诗人对爱情和婚姻的本质认识就大错特错了。诗人通过有些过分的对非礼下的情之泛滥的露骨的描述,不就是在向读者告白,情不能没有礼吗?所以在应答“情应该作为礼的基础”的“礼、情”的争辩之后,诗人还有话语,或者说,前面这些还只是后面要说的必要开场白。通过史、贾、林的情感纠葛,把贾史之间那里自然的“情不自禁”,那种真正的投缘作为背景,贾林的爱情悲剧就不再是简单的礼对情的扼杀了,而是“作为非意志所能控制的情缘,怎么进行人为之礼的引导”的问题。通过贾史之间真情的视角,或许我们能穿过诗人不得不设置的“感人至深”的爱情假象,而达到那种对爱情的朴质理解。这里的朴质,与所谓“比一般的认识高出多少”的高明恰恰相反,是一种达于常识的深刻。贾林的爱情是还泪的悲剧。说它是悲剧,是因为在“还泪”的这个缘由上就决定了这段情感是无缘的。情是一种本真的关系,不存在“报恩与受恩”之类的任何其他目的。有所“因”便失去了情应有的天定之缘、之盟了。爱情首先是情,而情是一种缘;缘是命定的。我们应该倾听命运,由此而安置我们的家,由此而进行我们的礼仪构建。这样或许就好理解为什么在这段让世人为之倾倒的贾林爱情故事的展开中,作者会暗示他们本无缘,会暗示贾史最终会走到一起。而非人们可以接受的那样:林泪尽而亡,贾终身不娶,或以身殉情等等诸如此类的情节。

爱情悲剧的悲剧性绝不是来自什么外界的变故(如续写中的那种),也非情与礼所谓对抗中的失败。悲剧的悲剧性在于它的不可抗拒性,非人力所为的命定性。这里的命定性与听天由命毫无关系,它表达是来自文化根基的不完美(没有什么东西是完美的,文化的根基也一样)而在现实中表现出来的必然不幸。而悲剧之诗与思想不同在于,它以一种震撼人心的方式,在那些被悲剧所打动的读者心灵里打了一个大大的问题:为什么会这种?更重要的是,为什么只能这种?伟大的诗人曹雪芹的大问号是:情不能没有礼,但为何给情规仪、给情以理的礼,会反过来扼杀情本身呢?说他是大问号,是这一问直指传统的开端。正如诗人所吟唱的: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
第5个回答  2009-01-17
其实我很想说,既然你没看过红楼梦,干吗非要写这篇吗。。。

悲剧精神吗,这种东西不读红楼5年以上你体会的出来吗你?

楼主请原谅我的无礼,但是我仍然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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