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续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否赔偿

与公司原来的劳动合同日期是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未与我再续签劳动合同。目前本人准备在2月28日辞职(公司对本部门人员精简后只剩我和另一个同事了),请问可以要求公司在未续签合同的两个月进行双倍工资赔偿吗?双倍赔偿是只有底薪还是包含其他补贴、奖金?(基本工资2500/月,)

  自动离职没有补偿,但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的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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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19
不能有补偿。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在合同到期之前的1个月,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续签合同事宜,日期可以重叠(1月5日到期,新合同可以签1月3日,新合同的法力效力从1月3日开始),断档的日期(1月5日到期,新合同签的是1月8日,那么6、7日两天是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对员工不负有责任)的时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雇员工,员工也可以随时离开,双方都不能用法律制约对方。
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也只有在,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未在30天前做出书面说明时才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满六个月未满一年者发放一个月工资,未满六个月者发放半个月工资)的违约金(具体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内容而定)。
所以,你没有签新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供离职的书面说明,想走就走,没人拦着你,更没有赔偿一说。此时,用人单位也不用提前30天书面说明来辞退你,说不给你钱就不给你钱,双方都不受法律保护和制约。
最后结论,你啥都没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2-19
可以 但是一定记住 千万千万要注意方式,否则什么赔偿都没有了

你可以在百度里输入 深圳网络律师( 域名是139286) 上面有专业劳动法律师的联系方式和参考资料的
第3个回答  2012-08-12
新的劳动法规定,如果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公司没有通知你不续约话,就需要支付你补偿金另加1个月工资的通知金;如果公司有通知你不续签的话,同样需要支付你补偿金;只有两种情况不需要赔你钱——你自己提出不续签劳动,或者公司能证明是劳动者过失。

按照你的情况,公司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没有跟你续签,就算你提出离职,公司也是必须支付你这一个月双倍工资外加补偿金和通知金的。
第4个回答  2009-02-19
赔偿单位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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