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借了我8000块钱,打了借条,但是还款是分期给,08年2月还1000,4月还一千,8月一千,09年1月一千,09年9月4000,现在还了3000了,而且每次还好我都签收了,但后面的就没还,还有就是欠条上09年1月的他写错了,写成08年1月了,他总数上面写的是8000,这样的欠条在法律上面生效吗?如果生效他要是一直不还钱,我在几年之内可以起诉他。
但是他欠条上有个日期写错了,就是09年一月,他写成08年一月了,我不知道那欠条还具有法律作用吗。他写欠条时间是08年2月写的,他写的形式是:今欠XX8000元整,还款分期如下:08年2月还1000,4月还一千,8月一千,08年1月一千,09年9月4000.这样看上去时间就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