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时得了肺结核,退伍以后反复复发。导致丧失了劳动能力?我够评伤残吗?

我是03年当的兵,05年退伍,在部队时患了肺结核,当时年轻以为好了就没事了。可是退伍以后的3年里病情严重反复复发。医生说丧失了劳动能力, 我想知道像我现在的这种情况应该找民政局,还是部队?能评伤残吗?够几级伤残,说的越详细越好,越权威越好,小弟万分感谢!!!

如果确系在部队得的,拿出相关证明,可以到部队要求治疗,因为你已经退伍了,所以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在部队当兵期间得病,是没有办法在部队得到补偿的,只能靠地方医保。

肺结核一般够不上评残,但在部队医院找点关系,也有可能评上,不过你都已经退伍了,很难有人帮你忙了;如果评上,地方民政局会有相应待遇,如果没有军残证,是没有什么优待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2-21
正常情况是不可能评残,现在军残抚恤之类得很好,评的标准比较高。
肺结核不能够上评残标准。
而且你现在已经退伍了,基本上来说很难确定你现在的情况能不能直接跟当时的病情产生联系。

总的来说,不管地方还是部队,你都不够评残标准,正常手续评不了残
第2个回答  2009-02-21
患结核病现在是免费治疗的,你可以在当地大医院联系医治,接受正规治疗,加强营养,注意休养,是完全可以恢复的。祝你早日康复。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