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档案怎么办?将来能退休吗?

我的档案毕业后一直放在家里,现在找不到了.我个人交了很多年的养老保险,但是我听说退休时需要档案的,要向档案托管部门提请.才能退休.那像我这样没有档案的.怎么办呢?可以从新写一份吗?上哪立档呢?
我爱人从单位下来后档案也一直放在家里,现在要交给谁?劳动局还是社区?保管档案要多少钱?这几年档案放家里没有什么关系吗?
很急,希望有专业人士或是有经验的人给个详细准确的答案.谢谢.
我以前和单位签过劳动合同,只有一年多,就不做了,现在合同已经还给我了,保险最初也是那家单位给交的,但现在这家单位还没有和我签啊,如果以后签了的话,是不是可以重新立档?

第1个回答  2020-05-20

没有档案可以建立一份属于自己的人事档案。

没有档案人员,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因为没copy有档案资料证明,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只能凭本人身份证在参保地办理退休,缴费年限只能按照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扩展资料:

个人档案有六大功能:

其一、保留个人原有干部身份;

其二、办理工作调动时需要个人档案;

其三、参加公务人员招聘考试,需档案确定身份;

其四、办理个人退休手续时,要查看档案记录;

其五、专业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

其六、出国政审和公证时,需要查阅个人档案。

其七;房产过户,财产继承

其八:孩子入党,考政法大学等。

第2个回答  2015-08-17
  如果没有人事档案的话,就没有办法对你进行工龄的评价。你去社保那边问问。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3个回答  2021-02-05
没有档案也是可以办理退休的,档案的对退休的影响主要针对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那部分人群,如果你是1992年之后参加工作的,那么档案对你来说基本应该是没有啥影响的。
国家规定的,在1992年之前有工作工龄的人,只要是记录在人事档案上的年限,都可以在退休时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
现在的社保都是按累积算的,只要你累积交满15年社保,退休的时候都可以领取养老金。而且现在的社保已经比较完善了,你的缴费都有记录,只要缴满15年即可。
从原单位辞职之后,档案千万别拿在自己手上,拿在自己手上很容易成为死档,死档是没有任何效力的。自己手上的档案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办理档案存档,将自己的档案存在人才中心里去。
第4个回答  2018-06-28
如果不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直接到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

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期间缴费年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有记载,如果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的,可以直接办理退休,不影响退休待遇。

如果在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前就已经劳动部门办理手续招工,或者有军龄、上山下乡知青工龄,需要进行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的,没有档案资料这段时间将不予计算,会影响基本养老保险金。

国务院
《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发[1995]6号
附件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二
一、基木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为“缴费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 年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5个回答  2021-06-07

没有档案可以补建档案,人事档案不慎丢失,无法办理退休等事项,必须补办才行。按照目前的政策要求,没有档案是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也许将来会改的,但是存在不确定性。只能在户口地办理,这个建议咨询户口的人才或者劳动部门,了解具体要求。按照北京的规定,外地城镇户口,只要你参加养老保险满15年,并一直工作到退休年龄,那么就可以在北京申请退休和按照北京标准领取养老金的,通过单位办理。职工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职工档案补办,实行劳动保障管理权限属地化认定原则,即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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