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申报程序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
拓展资料:出院或诊断证明,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重“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不方便。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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