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诈骗,诈骗犯捉到了,怎么让他赔偿被诈骗的钱

被诈骗了,1万以及手提电脑,手机,数码相机总价值有1万8左右,然后公安捉到人, 只找到手机,我问公安钱怎么办,他说这是刑事付民事诉讼,给了个电话叫我请律师帮忙,结果一问,律师费都要4000,应该不通过律师的吧,我向问问各位,提起公诉后,会不会直接赔偿我的损失?毕竟我只是个学生,请个律师很麻烦啊,又或者有没有好的解决方法,谢谢各位了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受害人可以办案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赔偿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违禁品或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收缴的财物及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自行处理或挪作他用。

根据条例可知不能免除对于受害人财产的返还,所以诈骗被判刑,出来后依旧要依法偿还诈骗受害人的财物。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诈骗罪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3-07
其实不用请律师的,有没有学法律的朋友,其实这种情况,如果他构成刑事罪的话,那在公安局将他移送到检察院提起公诉时,你可以跟检察院或者法院联系问下如果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你不提的话,只有公诉肯定是不会赔偿你损失
的,如果公安好的话可能会把收缴的诈骗犯骗你的手机等给你,但也不好说~~
最重要是你要跟检察院联系刑事附带民事的事;请律师是可以的,不过要看是否值得,也看自己是否负担的起,不过我觉得着自己或者找个朋友什么的就可以了~~
要是不构成刑事犯罪,仅仅是治安处罚的话你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起诉他就可以了~~不过看你说的挺严重,应该能判刑的
要是你在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没有附带提起民事诉讼,那以后也可以单独起诉民事赔偿,都是不收诉讼费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被诈骗的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取:
  1、依靠司法机关进行追缴。钱财在没有被犯罪分子挥霍的情况下,最为直接有效。
  2、看犯罪分子是否有悔过之心,主动退赔。这种情况多是想争取司法机关从轻处罚,如果犯罪分子能积极退赔,可以出具谅解书。
  3、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犯罪嫌疑人的财产。
  4、被害人不能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3个回答  2009-03-02
对于被诈骗的钱财,最高法院有规定,是不能做为民事赔偿来解决的,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还是单独的民事诉讼,都不可以,只能通过追赃的方式来解决。也就是说,应当由侦查机关(公安局)向实施诈骗行为的人追赃,然后发还给你。
第4个回答  2009-03-02
不会自动赔你钱的,你非得提出另外一个民事诉讼,同时还得对方有钱,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另外:你说:“请个律师很麻烦”是本末倒置;请律师只会更省事,不可能更“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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