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2010年1月底,叔叔只还了七万本金。
侄子的父亲说:叔叔也是把这七万借给别人了,自己没拿回本金。叔叔还的七万本金也是从工资里全部拿出来的。。。而现在因为变故,侄子的亲爹说了些伤害侄子的话,双方不认对方为亲人了。。。侄子听了,对自己父亲感到气愤:心想你不认我,我也不认你的亲戚,对自己叔叔也有些不爽:心想:08年有钱买一万多块的沙发和数码相机为什么不想着先还自己部份的钱?一。你认为这笔借款侄子应向谁要?(因为叔叔自己又转手借了别人,是别人说搞什么项目,叔叔当初的本意是想帮侄子散钱多收点利息)
二。叔叔应实现当初借钱承诺的“二分”利息吗?请回答二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