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法院判决后还款可以商量吗?

我在某公司上班,期间老板一直拖拖拉拉不给我结算业务提成。我怕最后提成拿不到,就找借口跟他借了五万块,当时想着钱先拿到再说,写了借条,未注明何时还款。去年他违法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提成也不发给我,现在他拿着借条去法院起诉我。

请问如果我败诉的话,需要立即支付他五万块钱吗?是否可以跟法院说经济困难,要求宽限一定时间再还吗?(比如半年,一年),因为我现在正在跟他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仲裁认定他违法解除的话,他要赔偿我六万多元钱!

  本身借款和劳动争议是两个法律关系,两个案子,不会合并处理。
  如果借贷的这个案子你败诉了,要是为了拖延可以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不过要交诉讼费。
  如果二审结束后你依然败诉,那对方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话,你名下各银行账户银行都能查到余额,都能划款。法院不会宽限你的,你只能跟对方商量能不能宽限。
  你可以以此跟他协商,能不能仲裁这里你撤诉,借贷那里他撤诉,两方互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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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28
如果你败诉,不给钱,对方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你现在最好采取拖延战术,尽量把这个案子拖到你仲裁结果出来!追问

要怎么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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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5-27
 如果债务人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具体规定如下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知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道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五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版,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权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3个回答  2014-09-28
借款当然要还,能不能宽限法院说了不算,公司说了算,借款与劳动争议 不是一个法律关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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