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对诗歌功能的论说主要有哪些

如题所述

(1)“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
(2)“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论语阳货》)
(3)“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
(4)“不学诗,无以言.” (《论语.季氏》)
(5)“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 (《论语阳货》)
第一、二条毫无疑问是讲修身的.朱熹认为,由于《诗》是人的本性的呈现,所以具有激发人们道德意识的功能.孔子在这里所说的修身功能乃是他自己确定的教育纲领,当然也是他授徒讲学的实践活动所遵从的基本原则.
第三、四条讲诗歌的政治功能.孔子对诗的“言”或“专对”功能的肯定就是彼时大的文化历史语境的产物,具有某种必然性.由于他生活的时代利用诗歌来巧妙地表情达意乃是极为普遍的现象,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还是贵族身份的标志,所以他也不能不对诗歌的这种功能予以一定程度的肯定.
第五条体现了孔子的文学思想是为政治服务的,除兴之外,观、群、怨都是诗歌的社会功用,观是观民风,群可作对民众群体的教化,怨则是个人对于朝政的讽谏.社会需要合作,孔孟思想中,好像缺乏这一点.而且其思想都是“阳春白雪”.只能成为上层思想人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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