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即已立案的案子,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修改起诉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他法规:
第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已经立案的案子可以修改起诉状的。
相关法律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即已立案的案子,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修改起诉状。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三十五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
起诉状亦称“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的性质和目的不同,起诉状可以分为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和刑事自诉状三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是不是再写一张起诉状递交上去就可以了,需不需要什么手续
追答你有没有请律师?找律师帮你具体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