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催促负责执行的法官,同时积极查找对方财产的线索,提供给执行法官以便于执行。
2、如果对方真的没有财产,执行法官也没有办法,你方只能申请中止执行,待以后任何时候发现他有了财产时,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3、如果对方是真有财产、却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应当可以拘留对方、也可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将对方移交公安追究拒不履行判决罪,可以判刑、让坐牢的:拘留或是坐牢后,对方还得执行。
4、如果是法院在对方有财产、有能力执行时却不尽责执行:可以找法院领导或是法院的纪检部门反映,在超过6个月未采取执行措施的,可以向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1.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2.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如果对方没有可执行财产,法院可中止执行。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