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前被法院立案庭裁定不予受理的民事起诉状,我再次以新的事由起诉,法院不收起诉状怎么办?

1年前的民事起诉状未经开庭审理,在立案阶段被裁定不予受理(涉及实体审查,我已申请再审)。现在我以另一个法院裁定书、以新的证据新的事由重新起诉,但法院立案庭【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不予受理为由】不予立案,并出具《不予立案告知书》,我不服,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可直接到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需要通过邮寄方式或由基层法院签收你们的起诉文书,在法定时间内不予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就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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