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属于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如果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则爷爷的其他子女才有继承权。
解读: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既然爷爷在世的时候把房产证改成了你爸爸的名字,则,房产属于你爸爸的个人财产,你爸爸的兄弟姐妹处于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需要在第一书屋内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后才能继承。
综合建议:你如果想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
受继承。
【法律依据】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
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
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
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
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
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
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
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
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
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
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
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
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
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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