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9-03-15
首先,物业公司全员都是义务消防员
物业服务处项目经理,业委会主任担任义务消防队的正副总指挥。项目经理负责消防队日常管理、消防设备设施的更新采购等等。
物业服务处秩序维护部(或安保部)经理担任义务消防队队长。同时承担消防队员的人员管理、培训、消防设备设施的安全巡视等等
物业服务处秩序维护部(或安保部)主管或消防专员。负责具体的消防培训讲解工作、日常消防演习或演练的指导等等。
物业服务处客户服务部经理担任消防联络员。负责在出现火情时,及时报警,组织相关人员疏导住户及其他人员撤离火险区域。
物业服务处工程维修部经理担任消防设备专员。负责在出现火情时,关闭电梯、民用电路;同时负责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的日常检修和保养,消防电路、消防照明的维护,消防风机、消防闸门的维护检修等等。
物业其他员工服从上述人员的指挥,负责灭火、疏导、急救、设备设施的支援保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