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程序和接警处置程序
按火灾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报警和接警应急响应按三级程序处置。
(一)I级火灾事故响应程序。发生有人员伤亡、火势燃烧猛烈,公司已无法控制或有可能引发次生、衍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在迅速向“119”报警求援的同时,应该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二)II级火灾事故响应程序。发生一般性火灾,公司的应急力量在短时间(10分钟之内)很难将火扑灭,公司消防的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立即组织义务
消防队员到现场的应急力量进行扑救。在扑救中应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扑救的情况,如在短时间内(15分钟内)不能扑灭,可能威胁周边生产、工作环境设施时,应立即向“119”报警求援。报警时要讲清起火单位、详细地点、着火物质、有无人员被困火场以及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并派专人到交叉路口或指定位置引领消防队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三)III级响应程序。公司日常工作时发生局部、小范围着火的情况时,发现者应立即向周围的人员发出着火的警报。本范围负责人立即组织在岗人员将火扑灭。处置结束后,立即将发生火情的原因、损失情况报公司领导。
接警处置程序
(一)发生I级火灾事故响应接警处置程序。公司“领导小组”接到I级火灾事故的报告后,领导小组组长立即赶到火灾事故现场,担负起应急灭火救援总指挥的责任。领导小组组长不能到位时,由副组长到位,若副组长也不能到位时,由公司办公室按公司职能排顺通知该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灭火救援。根据火灾现场事态的发展,按灭火救援需要,总指挥可指定若干名分项负责人,并授其一不定期现场权限,行使灭火救援职能。
(二)二、根据火灾事故现场情况,统一部署灭火救援的实施工作,并对灭火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如火势燃烧猛烈,有可能引发或衍生次灾害事故,火场总指挥可在公司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专业人员,为灭火救援提供
技术支持。组织、协调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物资材料等相关资源参加灭火救援工作。
(四)如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需要救助时,可直接向省、市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救援、增援请求。
(五)根据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火灾现场总指挥有权决定在本公司辖区内的下列事项:
1、使用各种水源。
2、截断电力、
可燃气体压缩气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的区域。
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
交通管制。
4、利用邻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5、为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比邻火场的建(构)筑物,打隔离带。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单位是
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应急疏散的工作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程序和措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发生火灾时,结合火场实际,正确决策,针对不同的现场条件,可采取先救人后灭火或灭火救人同步进行。
(二)发生火灾时火势有可能危及现场人员的安全,事发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立即指定疏散引导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一组)迅速组织可能受火势威胁部位的人员沿消防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带。对不能行走的老、弱、病、残等特殊人员要组织人力采取背、抱、拉、扛等办法将他们疏散出去,并对疏散部位认真清理、检查,防止有人遗留在现场发生意外。
(三)人员被困在浓烟和火焰的建筑物内一时无法向外疏散时,应立即用喇叭向被困人员喊话,稳定人员情绪,告知防止烟、火窜入和防护措施,并告诫被困人员在万不得以的情况下不要贸然逃生以防止发生意外损伤。如有墙壁消防火栓和其他灭火器材时,
消防器材的使用应无条件的服从于疏散需要。义务消防队员尽快利用水枪(雾状水最宜)和其他灭火器材,开辟出一条疏散通道,将被困人员疏散出去。一时不能疏散时,应将被困人员转移至避难间或无烟、火的较为安全地带,迅速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四)需要穿越燃烧区时,义务消防队员应将浸湿的衣服、被褥将被救者和自己的头、脸部遮住,利用水枪掩护迅速撤离火场。遇到浓烟、火焰和热辐射且又无水的环境时,义务消防队员和被救者应采取低姿或匍匐穿越。
(五)火场条件允许,疏散引导人员应对疏散区域仔细搜寻,防止有人员遗留。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四、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一)发生一级响应火灾事故时,厂长办公室负责应急职守,及时按转火场总指挥下达的各项指令,根据火场总指挥的要求,及时向省、市政府通报情况和事故的对外求援,并协调相关事宜。
(二)总调度室根据火场总指挥的指令,迅速、准确下达消防供水增压、截断电力的调度指令。
(三)事故单位调度室的调度人员(办公室组成人员)坚守工作岗位,负责对内、外通讯联络,准确及时上传下达火场总指挥的指令,协调事发单位灭火救援。
(四)若火灾事故现场持续燃烧,在短时间内无法扑灭且有引发次生、衍生灾害事故时,根据火场总指挥的指令下列单位应做好如下工作:
1、厂部负责各类火灾、爆炸事故事故现场的扑救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准确提供消防水源和其他
消防设施的分布位置,根据火场总指挥的指示划定警戒、交通管理制区域。
2、保安部根据火场总指挥的指令,派出护卫人员负责警戒封锁区域和交通管理区域的警戒,配合
公安机关做好直接责任人(或犯罪嫌疑人)的监控和逃逸人员的追捕。
3、工程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
特种设备重大火灾事故现场处置相关的技术支持,负责建(构)筑物倒塌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相关的技术支持,负责提供所有动力设施(水、电、气)的管理体制网情况。
4、发现有人员伤亡,现场灭火救援人员应立即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严防受到二次伤害,同时迅速拨打“122”请求救护。医院接到求助后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担负起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保障,并根据人员伤害情况,负责与其他医疗部门、血站等需要请求医疗支援单位的联系,组织专用药品和器材,为后续救冶创造条件。
五、应急收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疏散引导组在发生火灾时,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己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放在不影响
消防通道和远离火场的安全地点,并安排人员看护,以确保安全。
一、在疏散时,要先疏散易燃物质和贵重物资
二、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
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灭火行动路线和应急疏散逃生路线同我校防震防灾疏散逃生路线。
三、灭火行动组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灭火行动组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总指挥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2、灭火行动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
易燃易爆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的地点。
3、如起火物为化学物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
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物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作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4、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六、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扑灭初起火灾会减少火灾损失,杜绝火灾伤亡。火灾初起阶段,燃烧面积小,火势弱,如能采取正确扑救方法,就会在灾难形成之前迅速将火扑灭。据统计,以往发生的火灾中有70%以上是由在场人员在火灾的初起阶段扑灭的。我们应该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初起火灾处置程序
*总体思路
1、准确、及时报警
2、快速、有效灭火
3、灵活、安全逃生
*火灾处置的具体方法
(1)明确分工、忙而不乱
(2)准确判断火情,及时报告火警
(3)迅速展开灭火救援行动
(4)及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营救
(5)立即组织现场警戒
(6)统一指挥,协调一致
*报火警对象
1、向周围的人员发出火灾警报,召集他们前来扑救或疏散物资
2、向本单位(地区)专职、义务消防队报警
3、向公安消防队报警
4、向受火灾威胁的人员发出警报
*报警的方法
1、拨119火警电话
2、利用外线报警
3、来人报警
4、电话专线报警
5、电台报警
6、自动报警仪报警
*报火警的内容
1、单位或个人的详细地址
2、讲明起火物
3、火势情况
4、报警人姓名及所用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