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租了一个毛胚门面,进去时没有收取转让费,但是做了装修,花了大几万。但是生意不好,理想的转让价格在十万左右,但是由于位置地段不好,很难达到预期。转了三四个月,实在是房租耗不起,想低价一两万转出去。但是之前租房时我们跟房东签了霸王条款,房东要收取两万块钱转让费。但是我们总共就拿个一两万块钱转让费,不能给房东交几个月房租还帮他赚个转让费,跟房东商量,她说不管我们转多少钱,他的两万块一分都不能少。请问一下房东的这种做法合法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