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大三的大学生,目前在一个公司实习,当时我和公司签了份三方协议(我、公司、学校各一份)我是个大三的大学生(还没毕业),目前在一个公司实习,当时我和公司签了份三方协议(我、公司、学校各一份),协议上面没写待遇,职位等具体事宜。只是口头上大概介绍了下,而且备注栏里面备注了一条我必须为公司服务两年之上,否则需支付2万的违约金。但是现在我觉得这个公司和当初谈的差别很大。所以不想在这里做了,请问这个协议是公平协议吗?我违约必须支付违约金吗?这个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