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生意失败,欠本人工资三万三,对方给打了借条,意思上说这些钱算我借给她的。现到约定还款日期,对方无力偿还。对方欠银行的钱,现银行冻结其账户,对方每月工资被银行划走。对方全部欠债在400万左右,银行欠款100万左右。本人欠银行欠款近十万,多为信用卡,每月利息等等,压力甚大。现准备法院提起诉讼,问是否可以将欠款人及银行一同告上法庭。本人认为,虽同为债主,银行作为国家金融机构,在追债的同时是否不应该侵害普通百姓的利益
你告老板也没用,胜诉了,对方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也实质意义
你告老板也没用,胜诉了,对方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也没有实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