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章第三十三条指出: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所以,具体补助标准应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以重庆市为例:年龄在70-89周岁、属于低收入经济困难老人享受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老年人优待申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老年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需要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等),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接到申请后核实相关情况,并签署意见,连同有关材料报所属街镇,街镇对申报材料进行逐项审查,审查后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张榜公示,由街镇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上报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办公室审批,签署审批意见,核定发放金额。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