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局是不是行政单位

不动产登记局成立后单位性质是什么?原来的土地登记的事业编会转公务员吗?

不动产登记局是行政单位,是继国务院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后,国土资源部2014年1月26日表示,在该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至此组建而成的。

原来的土地登记事业编,在管理过程中,会逐渐由事业编制向公务员编制转移。


扩展资料:

为实施以土地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土资源部将按中央部署,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组建不动产登记局,扎实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新职能。建立实施以土地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中国产权管理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2014年1月11日表示,未来还将建立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登记簿证。在此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极不统一,国土部门管理土地,住建部门登记房屋,海域使用权由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动产登记局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不动产登记局是列于行政序列的行政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对应的各级行政单位不同,在省市一级,有的叫不动产登记局,而在县一级有的仍然叫房产管理局,下属单位包括房管所、房地产交易中心、动拆迁管理所等。
原来的土地登记事业编,在管理过程中,会逐渐由事业编制向公务员编制转移。
第2个回答  2015-06-09
继国务院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后,国土资源部2014年1月26日表示,在该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至此,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组建完毕。
2014年5月7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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