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儿子幼儿园毕业时参加过“看书比看电视好!”的辩论赛,当时我们是反方,其实自己心理特别纠结,毕竟从小到大,我们自己主观上就一直认为媒体对孩子的负面影响远远大于正面影响,所以我们常常是在家与孩子共读一本书而不是将孩子扔给电视。尽管如此,我们仍然积极备战,在网上搜寻了一些资料来论述看电视比看书好的观点,也不得不承认电视在某些方面比读书稍有优势,比如说:电视对发展孩子的感知能力,提高记忆效果是有益的。电视的特色即动作和声音同时刺激各方面的感官,能吸引儿童的注意力。同时,还因为动作本身容易感知、记忆、可以提高孩子的兴趣。另外电视对提高孩子的思维能力,激发其想象力能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在辩论赛现场,面对对方的所罗列的观点1、读书可以增长见识,不出门,便可知天下事。2、读书可以加强想象力。3、读书可以提高理解力。4、阅读是互动的,看电视是被动的。5、读书可以丰富知识量。6、读书可以励志,读一些有关历史的书籍,可以激起我们的爱国热情读书养性,从书中学习中国悠久的历史。7、读书可以陶冶自己的性情。8、读书可以提高写作能力,写文章就才思敏捷;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读书可以使自己的知识得到积累,君子学以聚之等。在如此强大的看书的优点面前,我方虽然也做了充足的准备,但一方面由于自己主观意识的影响,另一方面对方辩友确实陈述了读书更有优势的论据,最终我方在这次辨论赛中惨败,但通过这次辩论赛让自己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观念,读书是其他行为无法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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