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给离职员工工资怎么要回

多发给离职员工工资怎么要回

若单位是人事部门计算错误导致员工工资计算错误,离职员工已经在工资单上签名确认领取的情况下,多发给离职员工工资一般难以要回(双方对工资额度没有异议的情况下领取的工资)
若单位人事部门工资计算正确,而是因为财务发放出错,导致员工领取的工资比工资单签名确认资料要多的情况下,单位可是可以跟个人要回的,需要先跟离职员工沟通,并说明工资单和发放金额的差别让其退回,若离职员工不协助退回,单位可以提交银行流水,员工签注的工资单原件等资料到相关部门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1-17
公司财务多发工资,那么可以通知员工退款,知道员工联系地址的,可以上门索要,不然,反映到劳动局解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4-08
公司发现多发工资给员工后,可以要求员工退还,员工也要主动将多发的工资退还,如果员工不退还的,就会造成不当得利,按法律的规定也需要退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二、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

(一)受益人为善意的法律效力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过失而不知道的,视为善意。此种返还义务以现存利益为限。如果限存利益已经不存在(例如:形态改变、消失等)可以不负返还义务。德国民法典第818条第3款规定,善意的受领人以“不当得利已不存在为限,返还或者偿还份额的义务消灭。”我国民法尚未予明确规定,但在审理案件中采用的也是这种观点。可见善意受益人仅在所受利益存在的范围内,承担原物返还或者偿还价额的责任。利益不存在,受益人主观是善意时,可免负不当得利返还的责任。

(二)受益人为恶意的法律效力

明知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取得利益的人为恶意受益人。恶意人应当返还取得时的一切所得,不论该利益是否存在,各国关于恶意受领人规定了相较于善意受领人的加重返还责任。

(三)先善意后恶意的法律效力

先善意后恶意,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应分两种情况来处理:第一种情况,在其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前的阶段,即为善意受益人时,按善意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内予以确认。其得主张所受利益不存在,仅现存的利益,负返还责任。第二种情况,在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之后的阶段,即为恶意受益人时,应负加重责任,按自始恶意受益人的返还范围予以确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11-17
1、给离职的员工多发了工资,如果金额不大的话,可以与该员工取得联络,协商退还多支付的工资。
2、如果多发的工资比较大的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
3、《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受到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第4个回答  2016-11-18

多发工资要回步骤:

    你能联系到他(联系不到免谈)

    联系到了告诉他为什么多发了

    如果拖着不给可以给他说,你可以采取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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