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刑事案件一般是比较严重的,在经过了法院的审判之后就会过一个生效的缓冲期间,过了生效期就会着手执行了。
法律分析
判决书下达后有十天的生效期,如果十天内没有上诉,那么判决书已经生效。按照看守所做法,一般一个月统一执行一到两次,所以,执行的时间应该在半个月到一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执行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与一般诉讼执行程序相比较有以下特点,执行的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包括法律授权的其他机关如监狱等。执行的依据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执行的内容主要有两部分其一,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施而进行的活动,其二,是处理执行过程中的刑罚变更等问题而进行的活动。执行的原则具有强制性和及时性。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九十八、 将第二百一十三条改为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第二款修改为:“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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