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所借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

如题所述

1、证明你不知情,对方未告知你的情况下私自借款。这可以通过对夫妻另一方录音证明。
2、证明该笔钱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1)借款时的家庭财务状况,可以通过存款、工资及其他收入证明。证明借款时,家中不缺钱,也没有突发事件需要举债借款。
2)借款的用途。通过举证生活费来源,新添家具等财物资金来源,借款期间夫妻共同生活的花费都有相应的来源,而非借款,反证该笔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
3)借款时借款人的借款理由。
4)亲戚朋友证言,如有人直接证明该笔借款的用途更好。
3、因此,要善于通过电话录音、面谈录音等取证,既注意取直接证明款项用途的证据,也要取从反面推出该笔钱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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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23
二、2003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此规定将该债务是否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债务人夫妻,并且已明确表示出债务人夫妻无举债合议。根据举证责任规则,这一规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均无法证明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或债务人能够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直接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即可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判。如果此时还机械地坚持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那么债务人不但要证明该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还要证明夫妻双方没有举债合意,明显违背立法本意,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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