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什么原则不变

如题所述

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必须坚持如下原则:

第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第二、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n第三、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第四、必须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

第五、必须坚持遵循司法规律

第六、必须坚持依法有序

第七、必须坚持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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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树立科学司法理念。理念是实践的先导,科学的司法理念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理论基础和目标指向。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以科学司法理念为引领,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

当前,要切实践行无罪推定、证据裁判、控辩平等、疑罪从无等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完善当事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障制度,全面提升人权司法保障水平。

二、改革完善审前程序。审前程序是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指准备诉讼材料、提供诉讼证据。科学、完备的审前程序,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促进审判公正、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审前程序。

改变“以侦查中心”的诉讼模式,强化对客观性证据的收集,弱化口供在案件侦查中的作用,规范取证程序,强化对侦查活动、案件证据的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审查起诉阶段的司法监督。

三、推进庭审实质化。作为审判权实现的重要场所,法庭是生产和输出正义的地方。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关键在于审判环节要过硬,这就要求推进庭审实质化。要依法合理确定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严格举证、质证、认证等程序,严格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论辩护权,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事实证据查明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四、是改革完善宣判制度。宣判即宣示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经过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并予以宣告的制度。以往,当庭宣判率低,就让人觉得审判结果受法庭外各种因素的干扰,甚至是审者不判、判者不审。

当庭宣判体现司法透明,符合审判公开、不间断审理(集中审理)等原则,大大压缩了“暗箱操作”的空间,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增进司法公信力。要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率,进一步规范定期宣判制度,让庭审主导司法公正的逻辑运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改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6-10
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为确保改革不入歧途、不走弯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始终顺应改革开放的潮流健康发展,始终随着法治建设的步伐不断推进,始终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同步深化,必须坚持如下原则:

第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也是司法体制改革攻坚克难的重要保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第二,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是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指导思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符合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第三,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意愿,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平正义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判,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改革成败得失的尺子,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第四,必须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世界上没有也不可能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司法制度。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既认真研究和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又不照抄照搬外国的司法制度和司法体制;既与时俱进,又不超越现阶段实际提出过高要求。

第五,必须坚持遵循司法规律。

司法活动有其固有的规律性,只有正确地认识、把握、遵循和运用司法规律,才能实现预期的改革目标。司法体制改革只有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体现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高效权威的要求,才能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六,必须坚持依法有序。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司法权力调整和司法资源配置,事关重大,必须依法有序推进。在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过程中,既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又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稳步实施。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在完善法律制度后再全面推开。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按法律程序进行,以确保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第七,必须坚持统筹协调。

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立足于提高司法机关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的能力,统筹协调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和其他部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统筹司法机关上下级之间、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兼顾公正和效率,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既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公民法律素养的要求,又适应司法职业特点,做到整体规划、科学论证,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3-10
必须坚持公平正义和公开透明的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公安部长,委员由法院、检察院、安全部门、司法部门和军队的政法部门的首长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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