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2014年8月20日借给朋友5万元,但是借条上没写还款日期,只写尽快归还,我打电话催他几次还钱,他都嘴上答应,可是就是不还钱,我给他打电话也没有录音我该怎么找他要钱,谢谢!
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你可以随时向借款人催讨。你把钱借给别人,打了一张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过了些年,你去找他要钱,他说还不了或是不还了,那么这个就算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也就是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拒绝偿还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不得超过20年。
但如果你钱借出去后一直都不催讨,那么诉讼时效从借贷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通则》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扩展资料: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与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的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两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不同的。
1、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写下借条的日期是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此时没有任何一方权利受到侵犯,故其诉讼时效的起算应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如果权利人主张权力时予以对方宽限期的,期满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即应知道其债权被侵害,则诉讼时效从该宽限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2、对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此时权利人已经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则诉讼时效的起算应自写下欠条的次日起算。
参考资料:
还款日期不是借条的必备要件,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以随时催告,但是必须给债务人一个合理的还款期限,诉讼时效是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对方却不还款时起起算,如果债权人一直不主张的话从写借条那天起开始诉讼时效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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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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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回答,因为我给他电话时没有录音,如果对方不承认我给他打过电话催他还款怎么办?
追答所以抛开法律不说,你现在面临一个两难的决定:要么就这么拖着,显然你不情愿,内心很无语;要么你就干脆找你们当地的律师给他发个律师函,这就是你要求还的证据,或者直接起诉他,但这么玩,估计你们的友谊就走到尽头了。所以很多事情,光从法律来看很简单,真的要做,就很难了,这种事我也遇到过,比你还惨。所以你就要衡量下,5万元,友谊,哪个重要些,这个朋友是不是很重要的朋友,然后法律上的手段多的是,反而你不用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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