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担保问题

06年给人担保贷款10万元,一年期.今年查我仍是担保人.听人说是,第二次再贷款,仍然用原担保人.却没通知我,信用社这样做符合规定吗?我怎样才能退出?请专业人员回答.谢谢.

每次签定新的合同(包括续签合同)都必须由本人亲白到场签字才有效,如果信用社在第二次办理担保手续时,没有通知你,你也没有出据任何形式的委托书,那信用社第二次的担保是无效的.现在信用社的借贷款手续不是很严格,主要是看借款的偿还能力及信用情况.没有任何形式的文件说在续签合同时不允许更换担保人,那是他们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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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25
没有这样的规定。

信用社是借款人,不提供担保人,而贷款人如果用担保方式贷款,是需要提供2个以上的担保人为其进行担保贷款。如果贷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需要重新提供担保人为其贷款,你可以去查一下第2次贷款的具体情况,如果你还是担保人,那估计手续上有问题,因为签订担保合同需要当事人在场,签字盖章。
1、根据你的情况,前后2次贷款都是同一个人,应该是你朋友,你可以让你朋友,提前归还贷款,担保合同就自动失效了
2、如果确认你是第2次贷款的担保人,而你又没有去签字,你可以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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