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证但遗失怎么办?3月1号新规定是以后都是用不动产登记证。土地证的户名是我母亲。如今她已经不在了。不动产登记证还能继续写我母亲名字吗?不动产登记证过户到我名下需要缴纳过户费吗?如果不动产登记证是我名下。我再买商品房属于二套房吗?
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应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认定合法使用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确权登记发证。
也就是说,之前没有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的农村房子,在补办相关手续后,是可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