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如题所述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续订劳动合同的。
5、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6、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分配工作的;
7、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分配工作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11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注意:要等最后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注意:签订次数从2008.1.1后算起)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