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即买卖双方通过不同渠道,就所交易二手房的实物、价格、交易方式、费用划分等方面达成一致,在这个环节,买方一般应在现场看房的同时,查验卖方的《房屋产权证》、水电气费记录等凭证;
2.买方向银行进行贷款申请,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初评。买方应在此环节提前向银行进行贷款咨询,申请贷款的初评,对个人能够申请的贷款额度心中有数,一般情况下,此环节会要求借款人对所购买的二手房进行价值评估;
3.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现场打印《房产买卖协议》(协议上应明确注明房屋价款的支付方式,如“50000元作为首付款;其余资金申请贷款”等),并且同时由买卖双方及当地房管局现场签订《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用以明确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委托关系;
4.买方持《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到天津市商业银行任一网点交存首付款,同时向就近任一支行正式申请贷款并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5.银行进行贷款资信审查,并及时向借款人回复同意或否决的通知,个别同意的情况下还会要求借款人追加一部分首付款;
6.面签合同。银行同意贷款后,通知借款人到场签署《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贷款担保手续;
7.办理过户及担保手续。银行或担保公司免费代办房屋过户、抵押等手续;
8.发放贷款。在办理完担保手续或经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银行发放贷款。与前面的首付款一起构成房屋全款,由银行及房管局共同监管。此后,房管部门正式审批过户手续,并委托商业银行将房屋交易全款向卖房人支付,买方人向房管部门领取新《产权证》。至此,代收代付过程及贷款手续办理结束,买方人进入按月归还贷款的阶段。
付款手续一般有两种:资金监管和资金托管.
新房首付3成.二手房一般在5成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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