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我是在某从2000年到08年 底在上海一家公司上班的00年到07年是在上海总部工作 07下半年公司调我到浙江工作合同只签过2次 08年也签过一次是08年1月1号到12月31号的。但是公司没有书面通知不续签!请问各位老大
1.像我这样的情况 公司是否有给予补偿 怎么补偿
2.公司一月的工资没给我发,我们工资是到25号的就给我发 了5天的工资以后工资表上显示我是请假的
3公司领导要我写辞职报告才给我按我的工龄补偿我能写吗?
4,合同到期1个多月了 公司还没给个说法 一直拖下去我怎么办是到劳动局吗?流程怎么走啊?
是公司不续签合同的

第1个回答  2019-07-31
1、你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不要受前一个网友回答的误导。
2、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予续签的,应该给你补偿,补偿的标准是一年一个月的工资,不足半年的半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你在前一个网友问答中说没有提前一个月的补偿问题,提前一个月补偿也就是常说的代通知金问题,但是这个不适用于你的情况,只有在以下的情况下才有: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2个回答  2020-05-28
这首先要看,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时间,如果是2008年以前依据劳动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是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2008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法不再续签,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第3个回答  2009-02-1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应该发给经济补偿金。不要写辞职报告,否则会使劳动关系复杂化,很可能就此理由而得不到经济补偿金。
其他问题最好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本人不了解情况不能妄加回答,建议你到劳动保障局的下属机构劳动监察大队去解决,程序很简单,直接找他们就行,这是非常便捷的途径。
补充:公司不续签合同才应该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4个回答  2013-09-19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第5个回答  2012-07-21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续签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应当多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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