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知自行辞职或停薪待职该怎么办?

我是一位在广东顺德某公司上了四年班的职员,公司有二个分公司,我原在总厂上班,后调到分厂上班,去年与公司又续签了5年的劳动合同,因所在的分公司为老板租的厂房,年前就听说过年后要搬到老板买地修的新厂房去,并合二为一,我们办公室所有人员全部去总公司上班,我于厂里头放年假的前三天提前请假回家,谁知在回家的第三天接到同事打给我的电话,说我们分公司除一个工程师和一个行政外其余的办公室人员全部给二条路选择,一条是自行辞职,一条是停薪待职,我同事选择了停薪待职,我因请假没有收到公司行政部的任何正式通知而未做选择,之后我打电话咨询了一下我们部门的上司,证实了同事所说的一切是真的,我问年后上班的事他说叫我等他的电话通知,我们公司于年后2月5号开工,我们到厂后却没有班上,到今天2月11号了也没有电话通知,我正值中年,与老公二人都以打工为业,上有小下有老,前年在房价最高峰时又出手按揭了一套商品房,按揭期为十年,老公因所供职的公司受经融危机的影响在年前就被裁员了,还未找到合适的工作,现别说付房代连一家人的生活周转资金都成困难,请问象这种情况公司是否违反了劳动法,我应该怎样运用法律来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应得的合法权益?
请知晓的朋友给予正确的指引,急!!

第1个回答  2009-02-11
这两个方案都是违法的。
实际上单位是想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力和自由,要求劳动者辞职不是用人单位的权力和自由,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自己辞职。停薪待职在劳动法中也是违法的,劳动法中根本没有停薪待职的说法。因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劳动者非个人意愿的停工,用人单位必须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09-02-11
现在这社会,根本没有道理可讲的,我在原来单位,因为一点小事。所以我怒了,非要辞职,总头不同意。认为我有能力。但是我得罪过一个人力资源部主任,总头找我谈话,说不同意我走。让我好好考虑下。后来人力资源总主任也找我谈话,让我回家等通知。她们要商量下。结果我就回家等通知。后来我才知道。人力资源部主任和总头说,我无故矿工。不来上班。所以等于我自动离职了。我是想离职,没想到走的这么不明不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2-25
自行离职 。停薪待职。这两个问题 都要和你自己面对面沟通!~要经过你的同意,公司才可以选择一种 你的选择!~作出决定!~没有经过你本人的同意!~公司没有任何权利为你做选择!~你可以去你当地劳动有关部门去了解!~
第4个回答  2009-02-11
您们单位太有才了,自动辞职不用给补偿金,停薪留职既不违反裁员规定,又不用发工资,还可以随时有员工待用,不用再花招聘费......5年合同内有否不是您的原因,老板必付您的工资呢?如有,您可以去劳动仲裁,讨回您的合同权利. 金融危机害惨您们这些供楼房奴了.再供没收入,不继续供前期缴费又打了水漂.哀.
第5个回答  2009-02-12
还是按合同办事!!!
加油!!!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知自行辞职或停薪待职该怎么办?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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