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忙啊,,一个认识的人办信用卡,朋友栏里写了我的电话号码,那个人欠款没还,银行老给我来电话。。

以前的一个同事办信用卡,朋友栏里写了我的电话号码,但我也不是跟他很熟,自己瞎填我的号码,我也后来才知道,,但那个人现在欠款没还,说他留的手机也联系不上本人,就来找我,我都说是不知情的,也不知道他本人现在是活的还死的,银行就无赖天天给我来电话骚扰我找他或叫我转告他(恐吓内容哈),也天天来信息,说今天几点之内必须交付100元,不然公安局什么什么的(每天都差不多内容 --;),我一看到那些半恐吓的信息或电话就来气,那当初给他办卡的时候咋就没给我打电话经我同意呢???请问我能不能告银行,没事骚扰无辜百姓啊??? 或有什么办法不再接到他们的信息或电话?(除了换号,有点贵的号码不舍得换) 谢谢大家!!
我不是担心,就是讨厌他们这个做法,他们这个做法是合法的吗? 那我是不是合法的被他们一直骚扰下去啊?

首先,推荐楼主看一个案例http://news.sina.com.cn/o/2007-12-11/062013056561s.shtml 该案例讲述的是信用卡使用人欠款失踪后,银行紧逼联系人,专业律师认为已经构成骚扰的事情

然后,想讲一下信用卡申请中的联系人和担保人问题

在03年前,国内的信用卡申请单填写的是担保人,而不是联系人

现在,已无担保人的选项,取而代之的是联系人

根据中国银行银行卡中心的有关文件规定,国家公务员、社会知名人士、部队干部,公立医疗、科研、教育等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金融、民航等大型企业年收入在2万元且有固定住宅(含租赁)的申请人可在申请表内填写联系人即可。

但是,该联系人并非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也就是说提供联系人的目的不是为申请人担保,而是在无法与持卡人联系的特殊情况下进行联络。

你同事的欠款与你无关。你在履行了转告和配合义务后便已尽责,至于你同事还不还款与你无关。银行持续电话和恐吓行为已经构成了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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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22
你就说现在你也对你那朋友不清楚了。然后再委婉警告他们不要来电了。或者直接让银行起诉你那朋友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09-01-22
不用理他,再打电话,你就告诉银行,你先起诉银行了,你只是个联系人,又不是担保人,银行没权力威胁你
第3个回答  2009-01-22
这个跟你没关系~就算是你同意了的,也扯不上你~银行只是想通过你找他,~~~你不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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