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问题

有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差额记 财务费用 还是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好像不同的书上不一样啊!

新会计准则下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方法和会计分录:带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予以处置(出售或贴现)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是以债权质押贷款而已,
1、
处置债权时(账面应收款不动,收到款项同时增加借款)
借: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短期借款---成本
2、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到期时若应收债权从债务人处收回(银行收到应收债权所对应的款项,所以注销应收债权,减少欠银行款项)
借:短期借款--成本
贷: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
借: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3、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到期时若应收债权无法收回时(向银行偿还本金,确认利息费用)
借:
短期借款—成本
贷:
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利息调整附有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

票据到期时,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则贴现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票据到期时,承兑人和贴现企业银行存款账户余额都不足时,贴现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2)不附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票据到期时,承兑人的无论是否支付,都与贴现企业无关,贴现企业无需进行账务处理。例题:2008年4月1日a公司向b公司销售产品,价款为85470元,增值税为14530元,收到b公司承兑汇票一张,票面价值为100000元,期限为3个月,利率为12%,由于a公司资金紧缺于2008年6月1日向银行贴现。计算贴现利息及附有追索权和不附追索权的账务处理: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
10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附有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贴现时:
贴现利息:100000x12%/12x1=1000
借:银行存款
99000
财务费用
1000
贷:短期借款
100000

票据到期时,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则贴现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短期借款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借:应收账款
100000
贷:应收票据
100000有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时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差额记,财务费用和短期借款——利息调整。贴现: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贴现损失
贷:应收票据银行行使追索权: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如果公司帐户中的钱不够,则为短期借款)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1-28
都可以如果差额不大的话
大了还是用后者吧 以前用前者的多 但是改了制度规范的用后者 差额小的话用前者也是可以的 这是我们老师说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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