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时未到场的一方怎么处理?是否按照败诉处理?谢谢大家

如题所述

1.如为起诉的原告方,会被法院裁定撤诉,案件终结。

2.如为应诉被告方,因开庭时全为对方单方陈述及举证、质证证据,—般会被判败诉。

3.法院判决后:如为原告可再起诉; 如为被告,可于签收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 均有可能挽回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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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04
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按撤诉处理。
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庭将按缺席审理,对原告提出的证据全部采纳,视同被告对原告的请求没有异议。当然被告也不一定败诉,如果原告自己的诉讼请求和证据存在问题,法院还是不会支持原告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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