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6-06-12
《社戏》全文原有前后两个部分,课文节选自后一部分,描写作者幼时一段看社戏的往事,表现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和留恋的心情。
童年对许多人来说,是快乐美好的,是一段难忘的体验。在成人后回忆往事时,对当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情感。本文作者塑造了一群淳朴可爱的农村孩子的形象,如双喜、阿发、桂生等。这些小伙伴聪明活泼、胆大心细、热情友爱。“我”看不成戏,“他们都叹息而且表同情”;开船时“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以防万一;看戏时桂生殷勤地为“我”买豆浆舀水;回家的路上阿发以“我们的大得多”为由,建议去“偷”自家的豆。这些都是他们纯真童心的突出表现。
双喜是小伙伴中“最聪明的”,好像小伙伴的小领袖一般,他的性格也表现得最为突出:他心细如发,聪明伶俐,当“我”看不成戏,“急得要哭”时,双喜马上能想出“好主意”,并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相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筋斗,“我”很失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领给白地看”来安慰“我”,表现了大哥哥般的亲切体贴;他能拿主意,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大家都已经厌倦但又不好说回去的时候,又是他提议回家;回程时大家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止大家“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说明他善于为他人着想。
本文的景物描写极具特色。作者采用写意笔法,从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面,描绘了月夜行船、船头看戏、午夜归航这几个画面,情景交融,充满水乡特色。色彩如豆麦的“碧绿”,远山的“淡黑”,月光的“皎洁”,渔火、灯光的“红”,航船的“白”;气味如豆麦和水草的“清香”等;声响如船行的“潺潺”声,孩子们的笑声,横笛的“宛转,悠扬”,诸方面写得简洁干净,生动传神。作者还运用各种比喻、拟人等手法,如表现船行之快,用远山来陪衬,“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直接描写船,“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化静为动,增强了景物描写的效果。
二、问题研究
1.作者为什么说平桥村“在我是乐土”?
民风淳朴的乡村,对一个在封建家庭中生长、受各种规矩束缚的孩子来说,确实是快乐自由的天堂。作者作为客人,“在这里”“得到优待”,钓到虾“照例是归我吃”,小伙伴们对“我”无微不至地体贴照顾,“看社戏”一节这种友爱和照顾表现得淋漓尽致;在这里“我”可以免念那些陈腐无用的经书,而且也没有那么多规矩可蹈,即使“打了太公”,全村“也决没有一个会想出‘犯上’这两个字来”,对于自幼就压抑在封建道德秩序中的“我”而言,这样的自由是一种多么宝贵的享受;而且在农村可以亲近大自然,“掘蚯蚓”“钓虾”“放牛”,相对于城镇宅院中“我”那种受束缚的生活而言,无疑是新鲜有趣极具魅力的了。
2.六一公公是一个怎样的形象?
六一公公是淳朴乡民的形象。六一公公对于孩子们偷他的豆,只是责备“不肯好好的摘,踏坏了不少”,听说摘豆是为了请客,马上说“这是应该的”,他并不是吝啬的人;后来他又亲自送豆,表现了他热情好客的性格。“我”夸了他一句,“竟非常感激起来”,体现了他的老实厚道的农民本色。至于他夸“我”“读过书”“将来一定要中状元”之类的话,只不过像今日夸某个孩子聪明,将来一定能考上好的大学一样。也有观点认为六一公公虽是个好人,但是有农民的局限。他夸“我”的话,表明他意识深处受封建礼教的影响,这在当时也是难免的。
练习说明
一、课文结尾说:“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对这个结尾应该怎样理解?你在生活中有这样的体会吗?
此题意在让学生了解作者在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其实那夜的戏,看得叫人“打呵欠”“破口喃喃的骂”,那夜的豆,第二天吃起来也实在平常。所谓“那夜似的好豆”“那夜似的好戏”,代表了作者对天真烂漫自由有趣的童年美好的回忆,充满一种浪漫的理想色彩,表现对人生理想境界的渴望和追求。
二、夏夜行船、月夜归航在写景叙事上都非常精彩。夏夜行船通过哪些所见所闻所感来烘托“我”的急迫心情的?月夜归航中“我”的心情与去看戏时有什么不同?
此题意在让学生了解本文情景交融的写作特点。
所见: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还有几点火,……
所闻: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
月下归航写了众小伙伴去“偷”罗汉豆的趣事。去时“我”的心情很急迫,总“以为船慢”,而此时“我”和小伙伴们偷豆吃豆,心情无比欢畅。
三、揣摩下列词语,回答括号中的问题。
1.我的很重的心忽而轻松了,身体也似乎舒展到说不出的大。
(“轻松”和“舒展”表现了“我”什么样的心情?)
2.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
(山为什么说“踊跃”?)
3.回望戏台在灯火光中,却又如初来未到时候一般,又漂渺得像一座仙山楼阁,满被红霞罩着了。
(“回望”表现了“我”怎样的心情?“罩”表现了怎样的情形?)
4.不料六一公公竟非常感激起来,将大拇指一翘,得意的说道……
(被人偷了豆,六一公公为什么还要“感激”?)
此题意在让学生品味语言的深层含义。
1.“轻松”和“舒展”与前文因看不成戏而沮丧形成鲜明对比,表现“我”欢喜轻快的心情。
2.以动词“踊跃”写山,把静物写活了。这个词的含义与现在不一样,作者在这里是创造性地赋予了这个词以新的含义。
3.“回望”两字,表现“我”依依的心情。“罩”通过视觉表现戏台如梦如幻的情景,与来时呼应。
4.因为城里读过书的“我”对他的豆子的夸奖。表现了六一公公淳朴厚道的性格。
四、△有人认为本文直接写社戏的内容太少,而写社戏以外的内容太多,因此建议把标题改为“平桥村一夜”之类的题目。你同意这一看法吗?为什么?如果大家对此有兴趣,不妨开一次小组会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此题意在让学生发挥学习的主动性,加深对课文的理解。
由学生根据自己的见解回答。
教学建议
一、这篇文章主要是回忆美好的童年往事,教学时要以此为重点。有观点认为这篇文章有批判封建礼教、抨击黑暗社会的内容,这种看法有些偏颇,教学时应避免。
二、有些问题,如小伙伴们“偷”豆,六一公公的“感激”,依现在的道德观衡量,学生可能不理解,教学时要适当引导和讲解。
三、可以学习本文为契机,适当引导学生关注自己家乡的文化习俗,开展语文活动。
有关资料
一、《社戏》二题(宋聚轩)
鲁迅先生的小说《社戏》中有两个问题,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无人涉及。笔者教学过程中查阅了一些资料,现整理出来,以作参考。
关于看社戏的时间
《社戏》中写道:“我们鲁镇的习惯,本来是凡有出嫁的女儿,倘自己还未当家,夏间便大抵回到母家去消夏。那时我的祖母虽然还康健,但母亲也已分担了些家务,所以夏期便不能多日的归省了,只得在扫墓完毕之后,抽空去住几天,这时我便每年跟了我的母亲住在外祖母的家里。”又说,赵庄之所以要演戏,“现在想,那或者是春赛,是社戏了。”课文注释云:春赛即“春天举行的赛会”。据此,一般人认为,看社戏的时间是在春天。其实,这是不确切的。看社戏的时间应该是在初夏。其理由有三:
第一,《社戏》中说,我到外祖母家去,是在“扫墓完毕之后”。那么,浙江绍兴一带的扫墓是在什么时间呢?据《越谚·风俗部》云:乡下墓祭一年间共有三次,一是“拜坟岁、上元之前,儿孙数人,香烛纸锭谒墓”;二是“上坟,即扫墓也,清明前后,大备船筵鼓乐,男女儿孙尽室赴墓,近宗晚眷助祭罗拜,称谓上坟市”;三是“送寒衣,十月祭墓之名,亦数人而已。”《越谚》的作者范啸风,别号扁舟子,绍兴城附近皇甫庄人。鲁迅的外祖父鲁晴轩中举后迁居皇甫庄,租赁的就是范啸风的房屋。他的话是可信的。另据周作人回忆:“周家墓祭的规矩,拜坟岁和送寒衣都只有男子前去”,而“清明上坟,规模就要大多了,不但是妇女同去,还因为要举行三献礼,有些旧排场。”把以上这些材料综合起来分析,《社戏》中所说的扫墓,是指清明上坟无疑了。又据顾铁卿所著《清嘉录·卷三》云:所谓清明上坟,并非仅仅指清明节那一天,而是“以清明前一日至立夏日”。那么,小说中所说的“在扫墓完毕之后”,当然应该是在夏初了。
第二,从《社戏》所描写的自然景物看,也是在初夏。“碧绿的豆麦田地”,“罗汉豆正旺相”,这被称为“罗汉豆”的蚕豆,在浙东一带,是越冬植物,清明以后才开始结果,到夏季才能收割。能剥了煮着吃的时候,当然是在初夏了。另外,小说中还写道,看社戏的那些土财主的家眷们,“多半是专到戏台下来吃糕饼水果和瓜子的”,水果当然也只能到夏季才有。
第三,周作人在《鲁迅小说里的人物·地方戏》中明确写道:“本文(指《社戏》——引者注)中说:‘当时我并不想到他们为什么年年要演戏,现在想,那或者是春赛,是社戏了。’这是题目的说明,但实际上这种演戏大抵是在夏天。”
根据以上理由,我认为,看社戏的时间应该是在初夏,而不是在春天。
社戏演出的内容
关于社戏演出的内容,小说中是这样记述的:首先是“一个黑的长胡子的背上插着四张旗,捏着长枪,和一群赤膊的人正打仗”,几个赤膊的人翻了一阵筋斗,都进去了,“接着走出一个小旦来,咿咿呀呀的唱”,然后是“一个红衫的小丑被绑在台柱子上,给一个花白胡子的用马鞭打起来了”,最后是老旦出台慢慢地唱。这究竟是一出什么戏呢?据徐淦《鲁迅和绍兴戏》一文考证,这是绍兴戏《游园吊打》。该戏叙述的是唐朝宰相卢杞陷害忠良,纵子作恶,终于被惩的故事。卢杞的儿子(剧中称为恶少)带了帮闲家丁到忠良朱文光家抢亲,被朱文光抓住打了一顿,直到写了服辩(悔过书)方才罢休。服辩词云:恶少——抢姣姣;家丁——惹祸苗;恶少——下遭再来抢姣姣;家丁——变猪变狗变阿猫。小说中被绑在台柱上的红衫小丑就是卢杞的儿子,那个花白胡子的就是忠良朱文光。
另据周作人回忆,小说中所写的社戏的内容,“是绍兴戏中精彩内容之一”,“帮闲引了公子去抢姣姣,结果吊打了写服辩了事,……看过的人都不能忘记,……虽然他不曾说出是什么戏文来”。这段回忆,与《游园吊打》的情节也是完全吻合的。
二、人生经验通感——从《社戏》和《朝花夕拾》谈起(范伯群、曾华鹏)
(一)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鲁迅的名篇《社戏》的结末一句,不知勾起了多少读者的神思遐想。为什么我们会受作品中的这种怅然若失的情愫的强烈感染呢?因为这结末一句话伸出她的纤巧的手指拨动了我们的心弦,使我们联想起自己永远失落了的童年,从而搅动我们心灵深层的积淀,引起“心弦的共振”。人人都会用自己的人生经验去补充和生发这种“失落感”,并且会赋予这种一去不返的失落感以“美质”。
假设将《社戏》的结末一句话删去,我想作品的感染力就大为逊色。如果我们深究一下这句话为什么会有如此感人肺腑的“魅力”,那么其奥秘就在于:鲁迅用这句话激起了读者的“人生经验通感”。“她”能点燃我们追忆童年的情感之火,而且人人都具备这种“通感”的燃点。
童年——对每个成人来说,都永远无法重现地消逝了。每每忆及,总会有一种惆怅的失落感,而人们对永远失落和不可重复的岁月总会去追寻出它的美感来,再用感情镀上金色的光泽。即使是忧患的童年,也会因时距而寻觅出忧患余生中的“忧患美”。《社戏》的结尾,就是诱导人们追忆这种“永远失落的美”,又借助于“人生经验通感”的“导体”,抓住了读者的心。
过去,我们对这种客观上存在的人与人之间的“人生经验通感”,讳莫如深,守口如瓶;我们对这种“接受美学”中的“最良导体”,缺乏必要的冶炼和运用。这种“人生经验通感”能使作者和读者的感情熔为一炉,迸射出耀眼的火花。能找到这种“人生经验通感”的作家,他就是找到了征服读者心灵的“秘密武器”。鲁迅就是善于掌握这种“秘密武器”的圣手。他在《朝花夕拾》的《小引》中说: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的确,这“思乡的蛊惑”,这对儿时的反顾,这记忆中的“旧来的意味”,实际上并不如想像中的那样美。但我们是自觉地去受“哄骗”的,而且甘愿“终身受骗”。这是一种多么神妙而无法言表的感情啊!也许是鲁迅已经自觉地发现了《社戏》结末一句的震慑的威力,所以作家才会在《朝花夕拾·小引》中再旧事重提。而且又非常自如地娴熟地在《朝花夕拾》中运用这种使人们“心灵相通”的技巧。要论及“人生经验通感”这个大题目,涉及的领域是无限宽泛的,我们这里只想谈谈“思乡的蛊惑”和儿时的反顾这一课题。因为《朝花夕拾》就是鲁迅永别故乡后的蛊惑的情思,就是在流离颠沛中,对儿时童心的追忆。这是有良知良能的人的最基本的“通感”之一吧?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结尾,有着浓郁的《社戏》式的风致。鲁迅用“荆川纸”影写了一大本绣像,“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结末写道:“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自己已经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这也是一种惆怅的失落感。这是童年时带着最美好的情趣描摹的“心艺”,又何况是一大本呢!这是纯正的童心的结晶。可叹的是“明珠投暗”了。真情被铜臭所玷污,这是莫大的痛惜。这个已做了店主的“准绅士”,与北京戏园中“很看不起似的斜瞥了我一眼”的胖绅士是类似的。“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童年的鲁迅是爱书的。当长妈妈为他买到“三哼经”时,他好像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他说“这四本书,乃是我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书的模样,到现在还在眼前”。那么,对搜集绘图的书几乎成癖的童年时的鲁迅来说,难道不更珍爱自己搜集和影写的图画吗?更何况还有“最成片段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它的模样,难道不也会“到现在还在眼前”浮现吗?那是在三味书屋就读时童心被艺术征服的活见证,可是“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所传达给我们的却是童年高尚情趣的“灰飞烟灭”,是一种超常形态的怅然若失。
(二)
这种访旧、反顾、追忆的意绪,在《阿长与〈山海经〉》中,鲁迅是以永恒的怀念感来作结的:“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这又可看作运用“通感”的一例,让读者以自己的经历当主干,去思怀,去祈念永别的亲人和密友。
对鲁迅说来,忆念长妈妈是有自己独特的思路的。他对辛劳了一生,连一个名字也没有给她服侍的“哥儿”留下的“保姆”,表示了永恒的怀念。她所留下的“长妈妈”的“长”字,不过是“顶替”了周家前一个女工的高大的身躯的“代号”而已。在周家,其实她仅是“阿长二世”罢了。鲁迅落笔写了大半,给我们的印象是一个粗手笨脚的“黄胖而矮”的愚妇人的形象。迅哥儿并不理解她,对她的敬意是一直没有牢固树立起来的。但当迅哥儿“渴慕”绘图的《山海经》,而且遍求不得时,长妈妈却“与众不同”地记挂在心上。“我”在寝食无味的渴求中,“得来全不费功夫”:就是因为这个愚妇人在告假回家的匆忙间隙中,进了她这个两眼墨黑的人从未进过的书店:“我给你买来了”。这一切的总根就在于“爱”。这“爱”的果实就是迅哥儿的“久旱逢甘霖”的童心的巨大的满足。
这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
这“神力”是以“爱心”为坚强后盾的。当我们用这种“爱心”再去重新估价长妈妈的若干言行时,就会得到一种从来未有的“良性反应”。她对迅哥儿的爱心有时仅是爱得不大得法而已。
当作家写《阿长与〈山海经〉》时,这“最为心爱的宝书”,“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失掉了”。而这种“童心的巨大的满足”,却是永久印烙在心灵之上的;这深藏在粗陋外形下的“爱的深井”,是永远也不会枯竭的。于是鲁迅按照自己永恒的忆念,深情地呼喊道:“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作为读者,我们当然是顺着作家的思路去作心灵的漫游的。但是除了循着作家的心轨运行之外,还会有一种联想,这联想的推动力就是“人生经验通感”,这“通感”使我们也像作者一样,忆念我们的永别了的亲人故友,久久沉浸在思绪万千之中。如果这篇文章删去了结末的一句,能有如此强劲的联想效果吗?
与《阿长与〈山海经〉》相仿的是《范爱农》。鲁迅写此文距范爱农失足淹死已有14个年头了。对好友的惨死,鲁迅不仅赋诗悼亡,而且与几个友人“想集一点钱作他女孩将来的学费的基金,因为一经提议,即有族人来争这笔款的保管权,——其实还没有这笔款,大家觉得无聊,便无形消散了。”这样,对亡友的追怀自然化为对遗孤的惦念。这结末的一句是:“现在不知他唯一的女儿景况如何?倘在上学,中学已该毕业了罢。”读到这里,贫困的故友坎坷的一生和猝然死亡,令人不胜悲悼;孤儿寡母的命运又令人无限关注。在这苍茫人海之中,她们像涓滴之水,又在何处流淌呢?本想为亡友做点切实的纪念工作,倾注一点友情在遗孤身上,但竟无法以微力作为薄奠;人事变迁,行踪飘忽,竟至不知所终了。按照最好的估计,14年后,这亡友的惟一的幼女“中学已该毕业了罢”。这是一种对亡友的怀念的延伸,也是悼亡感情的归宿,是对不知所终的遗孤的祝福。
这结末的一句,也同样可以激起一种“人生经验通感”。它的公式是:“现在不知××景况如何?倘在……已该……了罢。”这个公式对读者来说,是可以产生多种联想的。不仅用于悼亡,也可用于久别而音讯阻隔的亲朋。
从《社戏》到《朝花夕拾》的若干篇章,我们感到鲁迅规律性地运用一种“秘密武器”,那就是“人生经验通感”。所谓“人生经验通感”,即利用读者常会遇到的相似同类的人生经历,诱发读者一种“联想”,当这种“联想”引起读者“共鸣”时,在不知不觉中,读者就参加了一种创作活动,这种创作活动就是用自身的人生经历去补充和证实作家作品的可信性。作家愈能调动读者积极参与作品的创造,就说明作家的作品已在更高层次为读者所理解和接受。在这里,参与联想创造,与深刻理解和接受是同义的,成正比的。作家与读者之间的“心灵相通”的“最良导体”就是“人生经验通感”。当读者以这种“通感”参与创造时,他才觉得这位作家的作品是和谐而完美的,代表他说出了他自己想说的话。
本文并不想一般地谈论文章结尾的写作技巧。“人生经验通感”也不是只靠结末一句才发挥自己的威力。它可以在行文中无处不在,渗透全文。但鲁迅还能在读者即将要放下书本时,使他们欲罢不能。手中的书本放下了,心里的人生经历的书本却又翻开了。我们不得不钦服鲁迅是善于把握这种“人生经验通感”的圣手!
(选自《名作欣赏》1986年第4期,有删节)
三、一曲自然美的颂歌——鲁迅小说《社戏》的文化读解(姚大勇)
初读鲁迅的小说《社戏》,很奇怪这样一篇充满诗情画意的小说,为什么偏偏出现在《呐喊》中——它和同期的《狂人日记》《故乡》《阿Q正传》等直接指斥现实的篇章显得那么不协调。若说是因它与《呐喊》中其他作品创作于同一时期才被收到一起,那么由此引发的另一问题便是:鲁迅为何一边大声“呐喊”,一边却描绘了这样一幅宁静、优美的画卷?
读《社戏》,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同以江南农村为背景,《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社戏》展现的则是另一幅记忆中理想的农村画卷。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作者笔下外祖母家的平桥村,“是一个离海边不远,极偏僻的,临河的小村庄”。这个偏远的海边小村,较少受世俗的浸染,更多地保留了自然的纯朴气质,是一方“净土”。那地方的山水令人陶醉,“我”和小朋友们夜间划船去看戏时,“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婉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抒情的笔调,将月下水乡描绘得清新,幽远,如梦如幻,散发着江南泥土的芬芳,作者对故乡的挚爱之情也隐然可见。
不惟景色优美,这里的人情更是淳厚。“在小村里,一家的客,几乎也就是公共的。”村里的人纯朴好客,小朋友们也因“我”来而从父母那里得到了减少工作的许可,陪“我”一起掘蚯蚓,钓鱼虾,放牛,充满童真之趣。他们一个个聪明,热情,活泼,也正是在他们的帮助下,“我”才得以去看那年的社戏,夜里行船的时候,“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连夜渔的几个老渔父,也停了艇子看着喝采起来。”回来的时候因为肚饿,大家商议一起去“偷”罗汉豆,阿发因为自己家的罗汉豆大,便让大家摘自己家的。后来六一公公知道大家“偷”吃了他的罗汉豆,非但不生气,竟还特地送了些给“我”吃。此外如外祖母的慈蔼,母亲的关怀,也都让人倍觉亲切。在这临海的小村里,自然与人情融为一体,人情之质朴、淳厚如那里的山水一样令人沉醉、感动。平桥村不仅是“我”的“乐土”,更是作者精心营造的新的“桃花源”。
《社戏》所描绘的,“实是作者心中理想”的故乡图景。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鲁迅故乡绍兴,自然景色秀丽,历来是人文荟萃之地,前人称其山水之美是“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草木蒙笼其上,若云兴霞蔚。”“从山阴道上行,山川自相映发,使人应接不暇。”(《世说新语·言语》)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养成了人们对故土家园的深情厚爱,历史上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也尤为重视人伦亲情,鲁迅生于书香门第,对故乡的眷恋实已融入了他的血液中。他早年初离家时,在给亲人的信中说“行人于斜日将堕之时,暝色逼人,四顾满目非故乡之人,细聆满耳皆异乡之语,一念及家乡万里,老亲弱弟必时时相语,谓今当至某处矣,此时真觉柔肠欲断,涕不可仰。”(《集外集拾遗补编·戛剑生杂记》)故乡的山水之美,深深植根于鲁迅的心田,在人生道路上遇到风波,自然想起过去,忆及故乡的完美,他是在“昏沉的夜”看到了故乡山阴道上“好的故事”(《野草·好的故事》),也是在北京“严冬的肃杀”中想起了早春二月故乡的风筝时节(《野草·风筝》)。在和现实作对比时,所用的常是记忆中理想的故乡图景,小说《社戏》也正如此。
名为《社戏》,小说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适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照。鲁迅心中的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他常常是以理想中故乡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故乡的残破。《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故乡的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社戏》可说正是对于故乡之梦的具体描绘,蕴含其中的是对故乡的一腔挚爱。故乡之美好,最分明地在生活其中的人身上体现出来,人的健康成长才是社会进步的最好显示。人之中,重要的又是小孩,因为他们才是社会的未来。鲁迅一直深切关注儿童的成长,在《狂人日记》中呼喊“救救孩子”,在对故乡极度失望的《故乡》中,他也是从少年闰土身上看到了故乡之美好,由儿童身上重新看到了希望。对于后代,鲁迅作为长辈的心愿是“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小说《社戏》中所展现的,也恰是儿童理想的成长环境。从散文集《朝花夕拾》不仅可看到作者对往事的深情追念,依依惜别,还可看到活泼好动,充满稚气、朝气的早年鲁迅。《阿长与〈山海经〉》一篇中他提到自己小时爱看那种有图的《山海经》,对一切感到好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篇不仅写了百草园里的可爱、好玩景象,还记叙了和小同窗们在三味书屋折梅花、寻蝉蜕,描小说绣像,从中可见作者一贯坚持的追求自然,不愿受束缚之心。《社戏》实也是这种思想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