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朋友向我借了3万多元,打了欠条,但没有注明应还期限,如果到法院去会怎样受理呢?我能提供的有:欠条,他的身份证住址。
还有如果他跑到外地去了,法院会不会因为找不到他本人而管不了这事?
当事人有欠条证明借款事实的,可以将欠条作为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欠条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不管能不能找到债务人,法院都会受理此案,你们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还款;
在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可以在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将诉讼文书公之于众,经过一定时间则产生送达的效力。即使找不到被告,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你们之间是民间借贷关系,虽然打的欠条,但实际上是借条,一般处理此类案件, 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胜诉之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会依法调查债务人名下的所有财产信息并依法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