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干涉儿女生活肯定是应该的,所以应当抓住“过度干涉”这个词来说,尽量将主体引到这个方向。
父母过度干涉会导致孩子有过多的依赖心理,做事不能靠自己。
过度干涉孩子也许会起到反效果,导致孩子的叛逆心增强。
父母平时翻看孩子的书包日记等物品也许会让孩子养成随便乱翻别人东西的坏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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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看孩子日记 父母或成被告
2004年08月30日14:56:50 人民网
未成年人隐私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日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有关孩子隐私权保护的问题正式列入《条例》中。根据条文,父母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翻看孩子的日记、信件将有可能成为被告。对此条文,不少爱子心切的父母都无法接受,教育界人士则认为以法规的形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而律师指出,隐私权作为人身权之一,是与生俱来的,并不会因为年龄小而打折扣。
日前,在已提交人大审议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中,有关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的问题得以凸显。据悉,该条例草案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非因法定缘由、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此外,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其它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单位、照片和图像。
学生
可拿条例与家长据理力争
得知国内将有相关条例重点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后,广州市天河区华颖中学的几位初中生不禁欢呼雀跃,他们说平日父母总爱追问他们的行踪,偷看他们的短信和日记,现在可以凭条例与父母争论了。
据了解,学生中流行着这样一句话:防火防盗防父母。有的学生每看完短信都赶紧删除,有的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加锁,有的还特意准备两本日记,一本写点无聊的东西,然后放在抽屉专门让父母偷看,另一本则写下自己的真心话,收藏在隐蔽的地方……调查显示,青少年与父母的冲突在逐年增加,其中导致冲突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青少年隐私权的问题。
家长
无法理解关心孩子也犯法
家住天河区的陈先生表示,其实家长也并不想背着孩子偷偷摸摸的,但是现在的孩子有事一般也不愿跟家长讲,家长怕孩子学坏,也唯有这样做。
他说:“也许家长的做法欠妥,但将这个问题提升到法律层面去处理,家长实在难以理解和接受。”
学
校保护学生隐私意识加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广州市大部分的中小学校已经越来越注重保护青少年“隐私”。如学校不会将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张榜公布,其中华师附中的学生成绩单是以类似“工资条”的形式打印出来的,六中则以学生成绩册的形式告之学生本人的成绩状况。16中德育处主任黄卫红告诉记者,学校里领取相关救助金的家庭贫穷学生的资料是保密的。
律师
侵犯孩子隐私应负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具体又包含哪些内容呢?广州法则明律师事务所尤炜律师认为,未成年人的通信、日记、身体隐疾及家庭情况等都应该属于隐私。此外,必要时也可将学生的奖惩、生理特点、心理变化、生活习惯、学习成绩等作为隐私加以保护。
他说,其实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披露未成年人隐私以及私拆其信件的行为都作了禁止性规定,上海的地方性法规只是对法律条文的细化。对于有些家长的疑惑,尤律师表示,隐私权作为人身权之一,是与生俱来的,并不会因为年龄小而打折扣,而侵权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专家看法
正方立法保护孩子隐私是进步
16中德育处的黄卫红主任指出,以法规的形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表现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尊重。父母希望更加了解孩子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如果触动逆反心理,会使问题变得更复杂,同时还会拉大父母与孩子之间的距离。其实想教育好孩子未必要彻底了解孩子,适当地留给孩子自己思考和探索的空间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反方立法并非解决矛盾的良策
有专家则认为立法并不是解决父母与子女之间矛盾的好办法,把这些上升到法律法规的高度也没有必要。事实上,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与学校的教育权、家长的监护权也出现了一定的对立和冲突。承认并尊重未成年人隐私权的同时,也要履行好学校、家庭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权和监护权,如何做到三者并行不悖,还亟待社会讨论。
摘自:
http://education.163.com/edu2004/editor_2004/school/040830/040830_153004.html参考资料:http://education.163.com/edu2004/editor_2004/school/040830/040830_153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