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12年前去世,留房屋两处,是一个单元一前一后的房子。但是房产证是父亲几月后新结婚才办理下来的。因此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去年我回家才发现我父亲把两处房产证合成一个新的房产证。我和我妹妹都是亲生的。现在我父亲要把房子留给我后妈,说房子去年他们化了一万新装修了。我后妈是一直没有工作的,全部是我父亲供养。而我妹妹读书基本上没有花家里一份钱。花的是我妈妈留下的钱和我爸爸给一部分,我给一部分。我母亲去世和他们结婚的时候我20岁,正好大学刚毕业。我妹妹15岁,高一。他们结婚也没有通知我们,我们也不知道父亲有了对象这样。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知道的。而且她一进门,我们就没有办法在家住了。房子以前是分开的,后面大约有40平米以前是我和我妹妹住的那套。后来因为妹妹读书缺钱,我住了公司,我妹妹住了学校。我出租让我父亲收钱给妹妹做生活费,但是实际钱没有到我妹妹手中,而是在我后妈手中。目前我们都没有在家乡。只是想为我们母亲争口气,要回属于我们的东西。那是我母亲血汗钱买的。 现在因我父亲立了遗嘱,房子给后母,我们还要赡养她。请问我和我妹妹怎么办?能不能要回属于我们的房子,怎么要?能要回多少? 我们是否还要供养我后母?我不求什么,只求公正!!!万分感谢各位
对于继母,孩子们有赡养她的义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