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提印花税的时候是不是就是将(主营业务收入+原材料)乘以万分之三?

1、如果我公司大多数原材料都是发票未到,都暂时以估帐入帐,那么这些入的原材料还要算进去吗?
2、如果还购入了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是否也要加入进去?
“其它业务收入”要计入计算吗?

严格地来说,只有签了购销合同的收入和原料金额才是印花税的计税基数。应该严格统计合同中记录的应税金额。

实务中,由于很多企业的印花税合同金额很难统计,按税务局核定数交印花税。一般按销售收入打个七折或八折,然后再乘以万分之三交印花税。一般不是所有收入和原材料都交印花税的。具体要看当地主管地税局对你们的核定情况。

所以,
1、如果核定方法按原材料金额计缴,则无论发票是否已到,都应计算进去。因为发票未到,或已到,一般都已签订采购合同。

2、一般不加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除非这两者都已签订购销合同。

总而言之,印花税的缴纳,不能你自己按什么收入、存货金额统计一个数字计算,只能:
1、严格统计应税合同上的购销金额
或:
2、按主管地税局核定方法计缴。

所以,建议你联系你们的税收专管员,搞清楚印花税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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